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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向湖里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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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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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
     
 
主办: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闽ICP备05000100号
制作:湖里区政务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92-616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