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司法局
发表时间:2005-09-5

  一、办公地点、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室及值班室电话、传真:
     地址:湖里大道24号太阳岛大厦11楼
     领导姓名       职  务     
     钟莹聪         局  长     
     傅伯伟         副局长     
     傅瑞生         副局长
     办公室电话:5621866      传真:5681757     “12348”值班电话:6020148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区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4、负责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区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12348”法律服务专线等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协助做好区刑满释放和劳教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就业安置与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协助做好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工作。
     7、调查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问题和社会犯罪问题。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
     9、抓好全局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建设;抓好全局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一)综合科      电话:5621866
    1、协助局领导做好日常工作和协调联系工作;承办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2、承办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办日常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文秘、信访、统计、保密、文印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5、承办局机关的人事工作和行政事务工作。
     6、承办局机关的后勤、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7、承办全局干部职工的考核、考评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8、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区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12348”法律服务专线等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国司法统一考试。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律服务科    电话:6023365
     1、拟定全区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办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指导基层与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对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组织交流,推广先进典型。
     4、承办指导全区干部的法制教育工作,定期举办科、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讲座和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
     5、组织开展全区“共学法”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性法令、法规)的法制宣传工作。
     6、承办全区正处以下领导干部提拔使用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实施。
     7、承办区法制宣传栏的管理和全区性法制宣传计划的安排,定期组织出版法制宣传栏;配合新闻单位,搞好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8、承办“湖里简讯法制增刊”、“湖里区普法依法治区大事记”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材料的编印工作。
     9、承担区法制办公室的如下职责:    电话:5604661
     ⑴编制、拟定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划草案、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意见,协调区直各部门和镇、街贯彻落实区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
     ⑵审查修改和协调论证各部门和镇、街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清理、编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办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区直各部门和镇、街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国家、省和市发送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研究,提出建议。
     ⑶协助做好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办本区新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审核工作。
     ⑷承办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认定;承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执法证件的颁发工作。
     ⑸办理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务。
     ⑹对新颁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
     ⑺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和检查。
     ⑻协助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委托执法的备案审查工作;协助受理错案责任追究和规章执行情况报备。
     ⑼办理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承办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和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相关工作,办理由区政府承担的行政赔偿事务。
     ⑽负责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统计。
     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基层工作科    电话:5604665
    1、拟定全区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指导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四级调解网络业务的开展,做好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人民调解工作的落实。
    4、了解和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动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5、负责与监狱、劳教所的协调联系工作,做好延伸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针对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效对策,形成社情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7、承办对基层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基层司法所(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湖里司法所   5652148
       江头司法所   5511836
       禾山司法所   5790835
       金山司法所   5236142
       殿前司法所   5716148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民间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2、组织开展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街道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培训街道、社区普法骨干,负责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3、协助基层政府积极开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4、开展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8、为街道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做好法律参谋,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9、完成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湖里普法网站(网址:http://www.xmhls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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