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地点、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室及值班室电话、传真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3楼
领导姓名 职 务
裴再生 局 长
张金坪 副局长
电话:5722273
传真:5722274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建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市、区政府的规划和部署,制定并实施全区市政建设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发展规划。
2、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辖区城市维护费的分配、使用安排,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管理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抓好辖区二次供水单位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及检查考评。
3、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护林防火工作;协助市绿化办对临时使用园林绿地、征用林地、山林更新改造、树木砍伐的审批工作;协查侵占园林绿地、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绿化成果的案件。
4、主管公园、公共绿地、行道树的建设与养护;承办辖区内古树名木的管理、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承办区级花园式单位的检查、评比、表彰工作及省市级花园式单位的推优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市容环卫、市政设施、道路养护和园林绿化养护等进行考评。
5、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各镇(街)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6、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涉农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水利有关文件,并检查督促执行。
7、负责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主管动植物对内检疫和兽医管理、兽药的监察以及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堤防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土保质工作。
8、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市政园林局内设二个职能科室:
(一)市政科 电话 5722531
1、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市市政工程和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市容卫生检查、评比工作;承办辖区清洁楼、公厕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二次供水检查考评、档案资料管理。
2、协同城监、卫生防疫、工商、交警等部门做好维护工作。
3、其它由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园林绿化科 电话 5722270
1、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辖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护林防火工作;依法做好林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掌握全区绿化动态情况、上报绿化统计资料。
2、协助市绿化办对辖区临时使用园林绿地、征用林地、山林更新改造等的审批工作;协查有关破坏绿化成果的案件。
3、承办辖区内古树名木的管理、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承办区级花园式单位的检查、评比、表彰工作及省市花园式单位的推优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辖区的绿化考评。
4、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5、其它由局领导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