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地点、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室及值班室电话、传真: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楼
领导姓名 职 务
王萍萍 局 长
李 东 副局长
值班电话:5722341
办公电话:5722223
传真:5722224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提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
2、根据上级卫生部门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和实施卫生规划。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调控卫生资源配置,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3、根据本区实际,落实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上级卫生部门制订的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5、根据上级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对本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以及相关的健康产品实行准入制并依法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法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
6、制定全区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计划,并进行法制教育,促进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
7、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学校卫生,组织本区食品、公共卫生等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并负责认证工作。
8、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组织对医疗事故及各种医疗纠纷的处理。
10、负责办理区人大、区政协有关医疗、卫生工作问题的议案、提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
11、负责指导区农村卫生工作者协会的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卫生局内设二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5722223
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
2.根据上级卫生部门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研究提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和实施卫生规划。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宏观管理,调控卫生资源配置,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3.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上级卫生部门制订的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4.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办理区人大、区政协有关医疗、卫生工作问题的议案、提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医政科 5722225
主要工作职能
1.根据上级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对本区卫生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以及相关的健康产品实行准入制并依法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
2.根据本区实际,落实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3.制定全区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计划,进行法制教育,促进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
4.负责指导区农村卫生工作者协会的工作。
5.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学校卫生,组织本区食品、公共卫生等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并负责认证工作。
6.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组织对医疗事故及各种医疗纠纷的处理。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