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区政府:::--%> 湖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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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街道办事处

  一、办公地点、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室及值班室电话、传真
  地址:湖里大道43号联泰大厦
  领导姓名    职 务
  陈雄辉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聪敏      党工委副书记
  阳良彬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部长
  吴丽英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林乐庆      党工委委员、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主任
  范金炉      党工委委员
  陈文其      办事处副主任
  党政办公室电话:6021455    传  真:6038995
  值 班 室 电 话:5626248    传  真:6027566

  二、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讨论决定辖区内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开展社区建设;领导街道办事处、群团组织和居民区党支部(党总支),支持和保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有关人员的考核、监督工作;负责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开展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辖区的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2.加强街道经济宏观管理和服务,制定街道经济发展总体目标。  
  3.开展社区文化教育工作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创办社区各项公益事业,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4.制定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建立健全街居联防机制和网络,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安全文明小区活动。  
  5.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成果,不断提高辖区的市容卫生、环境保护和绿化美化水平。  
  7.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8.制定《街道服务业发展规划》,兴办社区服务实体,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  
  9.做好社会救济、拥军优属和殡葬管理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10.加强计生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搞好计生服务工作。  
  11.做好侨务和对台工作,维护华侨、侨眷和台胞、台属的合法权益。  
  12.加强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扩大文明片区建设的领域和内涵,不断提高辖区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  
  13.积极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进行管理监督,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14.加强国防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征集兵员、民兵役备役工作,做好防汛、防台风、防火、防震和抢险救灾工作。  
  15.向区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16.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纪工委主要职责:
  湖里街道纪工委是负责全街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街道党工委、区纪委全面负责。  
  1.负责全街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全街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监察部门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办事处下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街属各部门、街属党的组织和由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4.负责调查处理街道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委会、企业单位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规定办理);受理监督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爱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7.调查全街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的措施和办法。  
  8.承办区纪委、区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是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日常办事机构,对其他办公室起综合协调作用。其主要职责:
  1.参与政务,做好上传下达、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和审核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和落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管理机关事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承办街道重要会务,做好文件收发、印发、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保密、信访工作以及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其他公共财物的管理。  
  3.协调街道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等工作。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  
  4.协调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文明等群团组织工作。  
  5.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政办公室
   街政办公室是街道主管基层政权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和体育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制度建设、日常工作和换届选举工作,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考核、选配、奖惩、管理、岗位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工作;承办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等工作。  
  2.协调社区建设,承办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
  3.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落实优抚政策和民政优抚对象的社会救济工作;协助区民政局做好复退军人安置工作;落实殡改工作。
  4.指导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5.指导社区开展扶残助残工作。
  6.做好街道文化、教育、体育工作。  
  7.指导各社区老龄委工作。
  8.指导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街道劳动保障站、退管中心工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治与城管办公室
   综治与城管办公室是主管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定辖区综治和城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完成。  
  2.制定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建立健全街居联防机制和网络,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安全文明小区活动,搞好人民调解、禁赌、禁毒和扫黄工作。  
  3.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普法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4.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5.协助做好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和居住小区管理,负责经常性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整顿,做好辖区植树、森林防火等工作。  
  6.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计划生育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是街道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拟定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计划,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的完成。  
  2.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指导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居委会计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3.指导街道计生协会及基层计生协会开展工作和各项服务活动。  
  4.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5.做好街道计划生育信息微机管理和应用工作。  
  6.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动态,及时总结情况,交流经验。  
  7.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财政经济办公室
  财政经济办公室是负责街道财政收入与支出的管理、街道经济发展与管理、指导和扶持社区居委会发展以及街道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法规,提供政策性咨询服务,指导街道、社区居委会发展经济。  
  2.拟定和实施街道近期、远期经济发展规划,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拓展新税源,不断增加财政收入。  
  3.管理好街道集体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对街道集体资产或参股企业、项目进行跟踪考核、监督、管理。
  4.负责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宏观指导,完善管理机制。对街道“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实体提供协调咨询服务。  
  5.负责街道民营、个体企业安全生产(包括辖区消防安全)以及经济与经济总量统计工作,指导企业、社区居委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经济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6.承办办事处财政年度收支预决算,组织财政预算的执行,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本级财政资金收支、调度。  
  7.承办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监督,做好各项收费收入和票据管理,管理社区居委会治安、卫生、计生等罚没款收入,合理安排基建项目的资金。  
  8.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工会
  1.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  
  3.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  
  4.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七)团工委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3.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6.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7.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八)妇工委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3.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九)武装部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防工作,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5.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动员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士兵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