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区政府:::--%> 金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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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街道办事处

  一、办公地点、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室及值班室电话、传真:
  地址:湖里区后坑西潘社308号
   领导姓名   职 务
   钟莹聪    党工委书记
   郭志艺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俞加洪   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主任、纪工委书记
   江太智   党工委副书记
   洪珠琴   党工委委员
   郭素芬   办事处副主任
   郑陆全   办事处副主任(宁夏挂职)
   杨军锋   办事处副主任
   林家雄    办事处副主任
   周泽勇   办事处主任助理(挂职)
   程 标   办事处主任助理(挂职)

   电  话:5286831
   传  真:5286713

  二、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讨论决定辖区内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驻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开展社区建设;领导街道办事处、群团组织和居民区党支部(党总支),支持和保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有关人员的考核、监督工作;负责街道的党员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居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管理街道经济,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对经济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监督、指导、协调街道经济的运作。
   3、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
   4、协调和参与辖区内城市管理、旧村改造与开发、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腾地、制止违法建设,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开展爱国卫生和“红十字”工作。
   5、开展社区群众文化、科技普及和体育工作。
   6、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合理设置、组建新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其开展工作,提高其自治能力。
   7、开展社会保障、拥军优属、社区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义务教育。
   8、做好侨、台工作,开展联谊活动,维护侨、台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牵线搭桥。
   9、协助政法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开展人民调解,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0、做好征兵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抢险救灾工作。
   11、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办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
   12、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纪工委主要职责:
  金山街道纪工委是负责全街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街道党工委、区纪委全面负责。
   1、负责全街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全街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监察部门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办事处下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街属各部门、街属党的组织和由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4、负责调查处理街道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委会、企业单位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规定办理);受理监督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爱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7、调查全街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的措施和办法。
   8、承办区纪委、区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电话:5286831、5287512
   党政办公室是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日常办事机构,对街道其他办公室起综合协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上传下达、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起草或审核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2、组织、安排街道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效能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承办街道重要会务。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公共财物的管理。
   3、负责街道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统战、侨台、民族宗教等工作。
   4、承办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事项,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帮助协调关工委工作。
   5、协调做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政办公室  电话:5286535
  街政办公室是街道主管基层政权建设、民政福利、文体事业、农业水利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指导居委会换届选举。负责居委会干部考核、选配、奖惩、管理、岗位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工作。
  2、落实优抚政策,负责拥军优属、复退军人安置和民政优抚对象的社会救济,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及扶残助残工作。举办社区福利事业,负责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工作,指导、扶持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
  3、负责街道文化、体育、教育工作,加强文化站(室)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组织社区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4、负责劳动保障、再就业工作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老龄委日常工作。
  5、负责街道卫生防疫、爱国卫生运动和红十字会工作。
  6、承办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经办公室 电话:5282077
  财经办公室是街道主管财政、经济工作,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经济服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订的财经法规、政策及各项指标、任务的传达、贯彻及执行,提供政策性的咨询等服务。指导街道经济的发展。开展科学技术的宣传和推广。
  2、制定并实施街道经济发展规则,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培植新税源。负责编制并指导执行街道经济各项年度计划指标。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编集有关统计报表。
  3、编制街道财政预算,负责预算执行,办理与区财政的上下级决算,组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政预算内、外收支管理。
  4、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对街道辖区企业提供联络、协调、咨询解释等服务。
  5、开展协税护税活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各项税种的征管工作。
  6、负责街道债权债务的清理,做好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街道集体资产投资或参股的企业、项目进行考核跟踪、监督管理。
  7、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宏观指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指导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强跟踪反馈。
  8、负责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会计核算和财政票据管理,做好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9、负责街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指导和监督,组织收缴街道各种应上缴的款项,考核企业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10、负责社区居委会财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各项收入任务完成情况。
  11、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防范和检查工作。
  12、负责街道机关会计核算和财政票据管理,以及财务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3、完成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治与城管办公室 电话:5286817
  综治与城管办公室是街道主管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城市综合管理和爱国卫生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上级政法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时掌握辖区社会治安信息动态,联系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社会治安防范教育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做好信访工作,开展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工作,指导和协助社区调解委员会开展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法律服务。
  4、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爱国卫生及卫生保健知识等健康教育的宣传活动。
  5、负责经常性的市容卫生整顿和管理。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落实卫生责任制。负责自管农贸市场的管理。
  6、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协助做好辖区绿化、美化和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7、完成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电话:5286731
  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是街道主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辖区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起草、拟定街道的具体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2、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街道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并下发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及工作任务,实行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授权承担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任务。
  3、牵头、协调街道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开展社区服务和“三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4、调查研究街道的计划生育情况,掌握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后进转化工作。
  5、负责街道人口出生与计划生育的统计调查上报工作,并进行数据分析,搜集、整理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和普及教育。
  7、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做好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的宣传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及应用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街道各级计划生育服务室、点的业务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9、抓好计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计生工作网络。
  10、负责上级和街道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会同街道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和指导。
  11、指导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12、完成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