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区政府:::--%> 湖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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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领导班子成员:------
  书  记:林汉义
  副书记:周斌

------湖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10楼
  电话:5722576
  传真:5722477
  一、主要职责:
  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以及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缘、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监察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街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街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督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7、调查全区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的措施和办法。
   8、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应对的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了解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政府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9、履行区政府纠风办职责,指导全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10、会同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基层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基层纪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电话:5722582
  主要职能是:(1)办公室工作。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协助常委会、监察局领导掌握全面情况,协调机关各室的工作,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安全保密、文字综合、编发信息、后勤保障、对外联系以及接待等工作。(2)案件综合管理工作。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协调有关办案工作;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和反馈;对案件和办案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和典型剖析,编发案例材料和进行案件通报等。(3)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工作;办理派驻机构干部的任免手续;审核各基层纪委领导班子人选。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表彰、奖励和培训的选调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室 电话:5722583
  主要职能是:(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区性党风廉政建设课题调研活动;指导区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活动。(2)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宣传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协调新闻单位对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的宣传报道;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纪捡、监察机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
   3、纪检监察室 电话:5722166
  主要职能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党员和监察对象及党组织和其他团体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综合、协调、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查案工作。
   4、审理室 电话:5722579
  主要职能是:(1)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核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和公务员不服本级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本级审理的案件所涉及的行政诉讼应诉事项;办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请求协审的案件;实施执纪监督,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执法监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对发观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查处;参与对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查处;对全区纪捡、监察机关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