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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3家单位卫生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2-20 10:09

  厦门市湖里区流行发艺美发店等2家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注销;厦门湖里永乐门诊部等1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名单(3家)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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