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湖里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30 15:3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支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湖里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厦湖财决批〔20195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执行本区有关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对街道财政体制;拟订财政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湖里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预算调整建议和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街道财政工作。

(三)负责辖区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四)完善财政国库制度,制定和执行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本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管理,规范财政收支缴拨制度;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并审核汇总部门决算;办理各类财政拨款,负责区级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使用。(五)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的汇总、统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偿债建议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研究财政性投融资政策和编制财政性投融资计划;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核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负责全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和后续教育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公司的审批与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会计学会工作。

(七)根据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承担监管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及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管理等进行监管;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进行业绩考核。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的审核、发放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推进、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十)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建议;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湖里区财政局

财政核拨

10

9

湖里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财政核拨

22

21

湖里区国有资产中心

财政核拨

13

11

湖里区财政审核中心

财政核拨

14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紧扣全区中心工作布局财政资金,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充分发挥财政在全区发展中的支柱作用。 一、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成效

(一)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今年1-11月,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186.61亿元,增收10.66亿元,增长6.06%,完成调整后预算92.78%。其中:区级财政收入44.24亿元,增收4.39亿元,同比增长11.02%,完成调整后预算94.92%财政总收入和区级收入规模在全市各区中排名第二;区级财政收入结构保持高质量,税性收入达96.82%。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及各有关单位,向上争取成效显著,截至11月底,累计争取上级下拨征地拆迁专项资金近35亿元和湖里高新园项目土地收储资金10.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17亿元,有效保障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缓解我区财政压力。

(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1-11月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2.97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86.27%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一方面,坚持有保有压,严控一般性支出,1-10月,我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合计452.88万元,同比减少25%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对民生事业、短板领域的资金投入,1-11月民生事业支出41.5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78.44%

(三)财政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坚持定期召开区协税护税工作办公室工作例会,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联合各收入征管机构持续加大征管力度及清缴欠税工作力度,确保应收尽收,防止税款流失。深入挖掘个人限售股减持个人所得税收入,1-11月累计实现个人所得税入库5.12亿元;积极挖掘总部企业税收,由区领导带队,会同市财政局走访恒安总部,已入库税收1亿元,并承诺后续增加在我区的税收入库二是强化工作效能提升。加快推进立面整治、机场航线下平改坡、夜景工程、绿化提升等灾后重建项目及东宅安置房等重点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1-11月共完成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项目228项,送审值278318.30万元,审核值239735.64万元,核减值38582.60万元,核减率14%三是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对政府债务运行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监控,确保及早发现债务风险信号,进一步强化债务监管,2018年全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四是健全完善机构职能。完成市、区两级公共资源配置机构整合及人员划转工作,原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已正式更名为湖里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并明确机构整合后的工作职责。

(四)财政监管成效显著。一是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对区建设局、教育局等27个单位的三公经费、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开展绩效工资以及工会经费专项检查,退回多报销差旅费4000多元;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聚焦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预算执行、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完善区管国企国资监管办法、薪酬考核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委托管理机制;组织对两家区管国企开展2016年度落实薪酬制度改革及薪酬发放兑现情况专项检查、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支持两家区管国企分别组建集团公司,优化企业组织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增强企业整体实力;完成区属国企公车制度改革,取消公务车辆19部,车改总体节支率16.36%;确定、充实两家区管国企董、监事会成员,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及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五)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部门预算统筹能力,严控预算追加,对确需增加的支出通过部门预算调剂等渠道解决,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支出监管,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在绩效目标100%覆盖的基础上严格质量管控,绩效评价从单一项目拓展到支出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支出政策和支出项目动态清理评估机制。二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区级融资担保体系,区融资担保公司对湖里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费率优惠,按照不高于1%/年的标准收取,我局给予担保公司1%-1.5%/年的担保费补贴,今年1-11月,区融资担保公司已受理约40家超3亿元的担保申请,其中,23笔担保业务已经落地,融资类放款金额11660万元,非融保函在保4387.88万元,有5家企业担保申请审批通过待放款。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及处置工作,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累计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77场,参与群众达近4万人次,将宣传活动常态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大金融招商力度,积极引进优质企业落户,截至目前已促成25家类金融企业注册落户。创新中小微企业服务模式,用信息技术整合金融服务资源,打造财税-金融机构-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助推企业多渠道融资,加强政银企融资对接,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六)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聚焦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委中心组发挥头雁效应,在全系统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高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全局、事关长远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财政工作入手,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精神。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制度始终贯彻于财政工作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严抓实党建工作,与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狠抓财政干部理论和业务培训,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完成财政国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下辖三个党总支部均已按期完成补选和完善。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进步明显。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支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52.58万元,本年支出2152.5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18年收入2152.5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21.8万元,下降5.3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52.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8年本年支出2152.5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21.8万元,下降5.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84.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00.07万元,公用支出184.64万元。

2.项目支出367.8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52.5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21.8元,下降5.3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科目支出97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7.87万元,增长135.12%。主要原因是薪酬政策调整及人员变动。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36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3万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三)事业运行科目支出63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5.5万元,下降41.89%。主要原因是酬政策调整及人员变动及科目调整。

(四)协税护税科目支出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加减少261.51万元,下降92.5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协税护税经费支出减少。

(五)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薪酬政策调整。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薪酬政策调整。

(七)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万元,增加11.62%,主要原因薪酬政策调整及人员变动。

(八)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万元,增长26.39%,主要原因薪酬政策调整及人员变动。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1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薪酬政策调整及人员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同比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4.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0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1.7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交流学习考察社区医疗。2018年本单位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经费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经费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8个绩效项目,涉及金额 367.87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我部门均按绩效预算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6万元,比2017年减少307.2万元,下降67.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日常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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