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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培苗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11 09:50   
 

 

厦湖教督〔201910

 

 

湖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

培苗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报告

 

根据湖里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安排,评估组对照《湖里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试行)》,于2019年44通过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湖里区培苗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培苗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基本合格幼儿园,创办于2000年2月,幼儿园占地总面积580平方米,办园规模为3个班级,现在园幼儿52名,教职工7人,其中园长1人,专职教师3人,保育员1人,厨房工作人员1人,保安1人。

二、主要做法经验

(一)改善办园条件,优化育人环境

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幼儿园开设小、中、大班各1个班级,班额符合规定。幼儿园活动室与二楼公共游戏空间能够满足幼儿活动和休息的需要,幼儿的睡床能做到一人一垫。一楼户外地面铺设了人造草皮,投放小型的户外活动器械,便于幼儿开展户外活动。园内配有一台钢琴、一台摄影设备、WIFI设备,每班配备音乐播放设备,幼儿图书数量较为充足。

(二)重视安全工作,强化防范措施

幼儿园重视安全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全园幼儿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按要求做好食品入市必登及索证工作。严防传染病的传入,努力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注重物防,防卫器械“八件套”齐全,全园8个摄像头,录像存储时间达到了规定要求。

(三)关注幼儿健康,提升保教质量

幼儿园严把幼儿入园关,新入园幼儿必须有湖里区妇幼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才可入园;严把教职工准入关,师德或身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教师及后勤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有卫生保健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按要求每年为幼儿全面健康检查一次,盥洗室配备了流动水洗手设备和随时冲洗的便池,一年以来,幼儿园传染病发病率为0,近一年出勤率达95%。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幼儿园通过片区公办园的引领、同伴互助与自我反思等举措,为教师提供学习的机会。注重师德师风的建设,每月开展一次师德相关学习,注重在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中时时渗透师德教育。制定园务工作计划、教研计划,园内设检查组加强检查督促的力度,落实各项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备课、卫生消毒及幼儿常规管理工作等进行督促检查,坚持在每周一次的例会上通报评比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使各班教师针对实际,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不断激发教师的工作主动性。

  三、主要问题

(一)办园条件不完善

1.卫生评价合格报告、消防验收报告等证照不齐全。

2.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活动室面积、绿化面积等均不足;户外活动场地无规定设施,且生均面积小于2平方米;装修材料无检测报告。

3.幼儿园无保健室,各班无饮水设备。楼层共用一个洗手间,且空间较小,为非独立的水冲式厕所,尤其一楼户外洗手间条件较简陋。

4.玩教具数量和种类不足,教师参考书和杂志、教辅不足,未配备教师计算机。

5.幼儿园财务入不敷出,无法很好地保证持续投入。

(二)安全卫生管理不到位

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分工不明确;卫生保健制度仅有晨检制度、消毒制度、传染病制度。

2.无饮用水检测报告食谱制定不合理,营养不均衡。

3.食品留样不符合要求,留样冰箱未上锁,水果没有留样。已消毒的餐具随意放置操作台上。班级消毒记录没有检查人员的签名。

4.幼儿园健康档案不够规范,每学期监测幼儿视力、身高、体重1次,未达到每季度一次的要求。

5.安全卫生培训少,未进行全园教职工急救等相关培训,幼儿安全教育内容、形式单一,班级未开展安全教育。

(三)保育教育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1.教师多采用集中活动的形式,较少关注幼儿个体差异,为幼儿提供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的机会少,教师对幼儿生活常规的要求比较随意。

2.班级未按照一日作息时间安排开展活动,户外活动时间未达到2小时的要求。

3.幼儿游戏材料及游戏时间不足,幼儿自主选择游戏内容、材料和伙伴的机会较少,游戏计划较为高控。

4.实际提供的材料与周计划内容不一致,个别逐日计划与周计划内容不符。大班环境创设及周计划活动安排未体现幼小衔接的内容。

(四)教职工队伍建设不够重视

1.未能提供教职工犯罪记录和精神病史等材料。

2.教职工资质不符合要求,只有1名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未接受职业培训,炊事员没有取得相应资质。

3.师德培训计划不翔实,与培训内容无关。教职工学习提升的机会较少,幼儿园的账面上未看到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未提供教师培训计划,教师只有每月一次的师德培训,没有保育员、厨师、卫生保健人员等各岗位培训记录。

4.未提供教研活动制度、计划和方案,园内三名教师每周开展一次园级教研活动,但没有签到记录。

5.未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合同,7名教职工仅4人签订正式合同、2名教师缴交医社保,教职工花名册与工资发放人不符。

(五)内部管理不够健全

    1.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园务会未做到每月一次,未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

2.财务管理不规范,收费情况公示在园内,不符合要求;收费未出示票据,膳食费账目未向家长公示;幼儿伙食费未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未见幼儿伙食与成人伙食分开的相关材料。

3.家长较少参与幼儿园管理,未见家长开放日材料,家园沟通方式单一。

四、整改意见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幼儿园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奖惩制度》《园务公开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等,补充《完善卫生保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保障卫生安全。科学合理安排幼儿食谱,适当增加海鲜、奶类食物,为幼儿安排早点,并按要求定期做营养测算。加强对教职工及幼儿的安全教育,开展全园教职工急救等相关培训,班级组织开展交通、食品等安全教育内容。根据要求做好公共安全鉴定、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饮用水的检测、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地的检测等。

(三)提高保教质量。保证幼儿充足的游戏时间,提供丰富的游戏材料,为幼儿提供自主选择游戏内容、材料和伙伴的机会,提供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的机会。在幼儿一日生活和游戏中培养幼儿良好的品格与习惯,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加强对教育教学的管理及检查,追踪班级计划、周计划等的落实情况。通过园本教研的方式,进一步探索户外场地、游戏场地的合理运用及区域游戏的组织与开展等。根据《厦门市民办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要求配置教玩具。

(四)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合同法》要求与教职工签订正式合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了解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取得教职工犯罪记录和精神病史等相关证明材料,让幼儿的安全更有保障。投入经费,加强各岗位人员培训。

(五)规范内部管理。重视后勤管理工作,根据要求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厨房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留样、卫生消毒、食品仓库管理等制度的落实;规范档案管理,按要求收集材料并分类,做到档案目录完整、清晰,各项规章制度应体现日期并加盖公章,教职工花名册按年存档;规范收费管理,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及备案,收费情况及时对外公开。幼儿伙食账目向家长公示,并与成人伙食严格分开,做好出入账记录。使用规范的收费票据。

经评估组综合分析,对照《湖里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试行)》的指标和计分方法,本次督导评估量化总分为526分。

针对以上评估意见,请你园于201971日前将幼儿园的讨论意见和整改措施报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鉴于你园本次评估出现的管理、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我室除随机督查进行重点跟踪外,将于2020年结合幼儿园年检工作,再次对你园进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湖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531  

 

 

 

 

 

 

 

 

 

 

 

 

 

 

 

 

  抄送:市教育督导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湖里街道办事处,

培苗幼儿园

湖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5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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