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16 11:07

厦湖教〔2018236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公民办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厦门市教育局相关工作部署,为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及其相关机构“小学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的保教观念,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  觉(湖里区教育局调研员)

副组长:贾新辉(湖里区教育局副局长)

  员:  玮、焦  莉、张清高、陈自力、谢  

三、治理范围

区属各公民办幼儿园、小学起始年级、培训对象含有学龄前儿童的社会培训机构。

、治理内容

(一)幼儿园

1.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2.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

2)是否存在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的现象。

3)是否存在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

3.教育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区域活动空间开放、多样。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

3)是否提供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等材料。

4)是否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创设适合幼儿游戏活动的环境,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4.教师资质能力

1)专任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对于不具备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

2)是否对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5.育儿宣传

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观。

(二)小学

1.起始年级是否未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

2.起始年级是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

3.招生入学是否以小学知识测试幼儿。

4.招生入学是否以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为招生依据。

5.起始年级课程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三)校外培训机构

1.是否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形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

3.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

4.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5.是否开展诱导家长让幼儿接受小学内容教学的宣传。

五、治理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8年9月底前)

按照国家和省里、市里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小学化”专项治理方案,于2018年9月底全面部署并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与摸排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1.学校(机构)自查。全区各幼儿园、小学、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照本方案中的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各单位自查报告(见附件1)于10月30日前交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小学交督导室,幼儿园交幼教办,培训机构交教育科,下同)。

2.区级排查

1)幼儿园、小学挂牌督导责任督学要将纠正幼儿园“小学化”问题和小学“零起点”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每个月经常性督导的范畴,随时关注“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和整改跟踪,确保此项工作常态有效开展。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应书面报告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向学校发出整改通知书(见附件2),并限期整改。

2)11月份区教育局将组织机关挂钩干部对全区各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相关督查表(见附件3)于11月30日之前交区教育局相关科室。

3)12月上旬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随机抽取部分校园、社会培训机构实地督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严肃查处,责令整改到位。区级自查报表,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9年2月底前)

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根据各单位自查和区级排查情况,及时指导和督促幼儿园、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行为,并于2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四)专项迎检阶段(2019年3月底前)

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要指导各幼儿园、小学及涉及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接受市级、省级的督导抽查。

六、治理要求

(一)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各幼儿教育相关机构要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为摸排和上级相关部门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二)全区各幼儿教育相关机构应组织从教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幼儿教育规律和特点,规范办学行为,围绕防治“小学化”问题开展系列专题教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教师、保育员等的培训力度,更新保教理念,提升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师资培训计划,在2020 年12月底前,对幼儿园师资队伍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三)区属各幼儿园、小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向家长传递正确的育人导向,普及科学育儿知识,转变家长教育观念,让教师及家长深刻认识到以“拔高”“超前”为特征的“小学化”教育对学龄前儿童发展的负面作用与危害,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5722657  5726992

 

       

附件:

1.湖里区幼儿教育相关机构“小学化”专项治理自查表2.湖里区幼儿教育相关机构“小学化”问题整改通知书

3.湖里区幼儿教育相关机构“小学化”督查表

 

 

湖里区教育局

2018年9月30日


附件1  湖里区幼儿教育相关机构“小学化”专项治理自查表

 

机构名称

 

地    址

 

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自查需整改的内容

 

整改时间

安排(具体措施、责任人、时间表)

 

整改情况

 


附件2:湖里区幼儿教育相关机构“小学化”问题整改通知书

 

机构名称

 

检查人员

 

性    质

 

检查时间

 

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督查发现问题

 

整改措施

 

 

以上存在问题限期于        日前整改。

           机构签收: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需加盖机构公章,机构、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2.由机构负责人签收(签名)。


附件3

湖里区幼儿教育相关机构“小学化”督查表

 

检查人员:                                              上报时间:            

序号

机构名称

性质

自查情况

督查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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