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民政局关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根据《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厦湖委办〔2018〕165号)文件和上级部署,狠抓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在民政系统民生资金监管方面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1.民生政策公开宣传不到位,确定对象不够准确;
2.资金拨付不及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民生专项资金;
3.民生资金监管有漏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受贿;
4.作风简单粗暴,办事态度生冷,不愿做细致的群众工作,不认真履职,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工作应付了事,效率低下。
二、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18年6月8日前)。各街政办围绕治理内容制订专项治理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2.自查自纠(2018年7月20日前)。各街政办围绕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排查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区民政局。
3.督促检查(2018年全年)。区民政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情况,区纪委将实施重点抽查和督导。
4.建章立制。各街政办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固化治理成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街政办要搞好部署、周密组织。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2.全面检查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精准识别到位、救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规范管理到位;
3.严肃工作纪律。对专项治理工作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对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优亲厚友骗取救助资金的个人,执纪问责到位。
湖里区民政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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