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维权检查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5-25 10:44

  为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若干措施》要求,切实推动《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全面落地实施,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联合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维权检查的函》(厦人社函〔2026〕82号),我局结合实际,将在7月底前开展全区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劳动权益保障专项维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配送、网约客运(货运)、家政等平台企业及接受平台委托、实际承担用工管理职责的合作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等。

  二、实施时间

  2026年5月至7月

  三、检查重点

  (一)用工协议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书面告知劳动者报酬、工时、休息等核心权益。

  (二)平台算法规则:公示派单、计价、奖惩等权益相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落实“算法取中”,杜绝违规罚款扣款。

  (三)劳动报酬支付:按时足额发放报酬,建立支付台账,无拖欠克扣行为,落实恶劣天气、节假日补贴。

  (四) 休息权益保障:合理设定订单量与劳动强度,建立强制休息机制,防范过度劳动,落实恶劣天气保护措施。

  (五)职业伤害保障:按规定参保工伤保险或职业伤害保障,鼓励购买商业保险,参保规模匹配用工人数。

  (六) 安全生产防护:开展安全培训,配齐防护装备,建立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七) 维权渠道建设:畅通劳动者申诉热线,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推进工会组建与集体协商。

  (八)其他法定事项:遵守劳动保障及网约配送员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四、注意事项

  1.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检查;

  2.抽查所涉及的电子核查、书面材料均不需要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3.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码”,企业也可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码”。

  特此通告!

  附件:1.2026年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维权检查企业名录库;

            2.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检查记录表。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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