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开展2014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28 00:00

        

  厦湖文〔2014〕20号

    

  关于广泛开展2014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体育协会:

  今年是省运会年,8月8日是第六个“全民健身日”。 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对于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享受体育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动员和引导各级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组织开展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更好地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为“美丽厦门?创新湖里”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宣传口号

  以“全民健身促健康,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宣传口号为 “每天锻炼一小时、天天都是健身日”、“我健身,我快乐”、“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等。

  三、活动时间、内容

  (一)区文体出版旅游局举办示范性主题活动

  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我区举办“8?8”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暨趣味体育健身游园活动,组织各街道进行健身展示,并由禾山街道承办趣味体育健身游园,拉开我区“全民健身进社区”系列活动序幕。

  (二)各街道、各有关单位、各体育协会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组织办好“全民健身日”活动

  1. 围绕“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主题,广泛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具有各单位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科普宣传、咨询辅导、项目推广、交流展示以及比赛等活动,提高全区人民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和长效性。

  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让更多的体育设施、体育项目进入社区,丰富各社区的全民健身内容。

  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契机,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康复项目;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因地制宜,开展多种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鼓励条件好的企业制定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鼓励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尽可能以环保、低碳方式出行,并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体操等便于参加、学习的健身活动。

  2. 大力开展公益惠民健身服务活动。在“全民健身日”期间,全区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免费或优惠向广大群众开放,并将开放措施提前在媒体进行公示,为群众“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类体育设施和学校免费或优惠开放体育场馆,吸引更多人群参加健身活动;各街道和相关单位应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健身服务举措向社会公告。

  3.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各体育协会,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利用丰富的体育专业技术知识,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4.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日”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制作全民健身宣传画,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树立体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最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四、有关要求

  1. 要深入发动,精心组织。调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 要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及时收集和汇总本街道、本单位、本协会开展活动情况,建立全民健身活动资料档案,探索建立“全民健身日”活动激励机制,形成不断促进基层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街道、各有关单位、各体育协会于活动期间及时(最好是同步,最迟不超过8月31日)将本街道、本单位、本协会“全民健身日”活动材料上报区文体出版旅游局体育旅游科(电子邮箱:wtj5722252@163.com)。

    

    

  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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