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假日办做好2016年春节黄金周旅游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28 00:00

  厦湖府办〔2016〕10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假日办做好2016年春节黄金周旅游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区假日办《做好2016年春节黄金周旅游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迅速抓好落实, 确保春节黄金周前后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游客平安。

  联系人:官阳,联系电话:5722250,传真:5722250。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湖里区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2016年春节黄金周旅游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2016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为确保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旅游安全

  各单位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开展旅游安全检查整治,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一)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明确旅游安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检查检测、预警和应急防范等工作。旅游节庆等各项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严防发生各类事故。

  (二)加强安全监管。公安、市场监督、旅游、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要开展检查,全力以赴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重点要做好对主要景区(点)、旅行社、星级饭店等企业的安全检查,指导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春节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营监管和旅游点的客流疏导,加强对路况、车况的检查,严禁超载超时运营,增加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志,确保不发生重大旅游交通事故;指导督促景区(点)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加强应急演练,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完善安全预案。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交通事故、境外旅游突发事件等应急准备,完善相关预案。要做好繁华商区地段和热点景区的车辆引导、车辆存放等预案。

  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各单位要在前期开展的东渡国际邮轮码头旅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春节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继续加强检查整治。公安、城管、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执法,严厉打击“黑车”、“黄牛”和“假导”;物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继续加强价格监管,杜绝价格欺诈。

  二是加强文明引导。各单位要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等各项活动,加强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和旅游景区(点)的文明旅游公益宣传,提升游客文明意识。旅游部门要督促旅游企业规范旅游服务流程,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开展诚信旅游服务。

  三、完善旅游服务保障

  (一)完善旅游安全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邮轮码头及热门景区的交通疏导工作。旅游部门要指导旅行社加强对旅游车辆和租用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在指定位置上下客,并进入停车场规范停放。

  (二)完善旅游信息服务。运用车站、码头、景点信息屏等载体,动态发布春节黄金周期间交通、住宿、游览、价格等出行实用信息,满足游客出行信息需求,特别是利用各种渠道做好赴鼓浪屿票务信息的发布,引导游客出行。

  (三)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在主要景区(点)增设客运车辆临时停靠点,方便游客乘车;在各景区(点)及游客密集场所增加公厕、垃圾桶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严格落实假日工作制度

  (一)落实春节假日值班。区假日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安排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必须做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信息报送、发布要及时准确。

  (二)妥善处置各类投诉。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市场监管、物价、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原则,第一时间受理、处置游客投诉,不能以不当班等原因拒绝受理,如遇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问题立即将情况报区假日办,以便及时处理投诉,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湖里区假日办

  2016年1月28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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