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值班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5 00:00

各科室、中队:

  现将《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值班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3月25日    

 

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值班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值班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使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防止重要信息漏报、迟报或不报的情况发生,确保信息报送畅通,根据省、市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值班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及市执法局等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高度重视信息报送时效,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的预判能力,做到快速反应,立即报送,跟进进展,报送结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值班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中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科,办公室主任由刘毅鹏兼任。

  三、职责分工

  值班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各科室、中队应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日以外的时间直接报送至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报值班领导审核后再报送相关部门。

  (二)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的采编和审核,一般信息由副组长审核并签发,较大以上事故信息由组长审核并签发。

  (三)办公室报送信息时应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执法局总值班室进行报告。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报送,不得延误。

  四、报送内容

  1、社会安全事件信息。凡群体性暴力抗法事件,无论是否造成人员损伤,都必须上报;非群体性暴力抗法事件,造成执法人员(含协查员)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轻伤的,应上报;另外,辖区内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宗教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涉台突发事件等信息应及时上报。

  2、事故灾难信息。包括火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非煤矿山事故、煤矿事故、建筑安全事故、供气事故、供水事故、供电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事故、污染环境事故、大型活动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等造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受损情况的信息应上报。

  3、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包括传染病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动物疫病疫情、职业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造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受损的情况信息应上报。

  4、自然灾害信息。包括辖区发生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造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受损情况的信息应上报。

  五、报送时限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用电话或短信进行初报,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书面报送信息,信息须明确事件、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并每隔2小时续报一次。

  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应急预案由监督检查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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