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湖里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19 00:00

  局属各卫生计生单位,区管各社会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6年湖里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湖里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要点

  2016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基本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三个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或避免一般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促进安全生产与卫生计生事业同步协调发展。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消防管理员,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安全工作;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研究解决系统(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落实安全消防目标责任

  各单位要分解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并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科室,有专人负责,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出台本单位目标责任监督检查办法,目标责任分解以表格式报局应急办。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巩固2015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治违”等专项整治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果,继续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汛前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电梯安全”和“老楼危楼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每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反馈。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下大力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整改率达到100%。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节假日前,单位领导要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督促制定隐患整治措施并落实整治。

  五、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灵敏可靠、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坚持日常巡查制度,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部及门诊区白天至少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夜间至少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1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处理或及时报告。落实《2016年度湖里区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厦湖卫计〔2016〕13号),每半年(6月10日、12月10日)汇报本单位火灾隐患整治进展情况。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元旦、春节、“9·8投洽会”、“11·9”、“安全生产月”等节假日、活动日、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七进”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动员患者和家属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要按计划举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业务培训、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各单位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如义务消防队,抓好日常性的应急培训、演练,加强队伍的组织和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处置施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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