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办〔2017〕142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等领域农民工工资
治欠保支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治欠保支视频会议精神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人社文〔2017〕349号)的要求,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就我区建设工程等领域治欠保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里区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洪耀同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总工会、区法院、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等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治欠保支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全面摸排查清
对辖区在建及已竣工未结算的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区属政府投融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形成工作台账。
(一)按照街道片区排查。各街道办对辖区内在建和已竣工未结算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登记,厘清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填报《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
(二)建设(业主)单位自查。各级各部门对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作为业主单位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掌握总承包、分包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工资款支付结转情况并填报《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和《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
(三)承建代建主体自查。作为建设(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或代建单位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对所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和《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
以上摸底排查工作于12月25日前完成,并由各排查、自查部门上报到区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建设(业主)单位履行治欠保支第一责任
各建设(业主)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牵头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发生的工程款、工资款纠纷;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清工程尾款;检查督促所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建立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制度等的监管;对因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二)强化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稳妥有序开展好治欠保支工作。
区人社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区建设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落实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负责督办解决建设项目(含装修项目)因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等引发的欠薪问题,督促欠薪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偿计划,明确偿还期限,跟踪落实;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对全区在建项目组织开展欠薪欠资专项清理活动,适时启用工程建设保证金。
区经信局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解决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牵头解决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因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
区教育局负责牵头解决本系统因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
区总工会负责对建筑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推行“一函二书”,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报送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湖里公安分局负责对恶意欠薪的业主、企业、包工头及时固定证据;对以讨薪为名,为索要工程尾款或其他欠款而组织工人、社会闲散人员聚集闹事的,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依法予以打击;对因欠薪欠资引发的堵塞交通要道、过激报复、围堵大门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要迅速出警,积极稳妥处置;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依法侦办及与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通知拒不配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到场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到场。
区综治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的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协调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
区发改局负责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法律宣传以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等工作。
区法院负责开辟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依法从快审理,适时启用应急保障金。
区信访局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接待办理,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和失信企业的公示工作。
各街道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辖区建设施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各类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并做好稳控工作。
四、开展专项检查
区人社局牵头,对区属政府投融资工程工资支付情况,组织区建设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湖里公安分局、各街道办和建设(业主)单位等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发现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由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牵头协调限期清偿;对其他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组织区建设局、区总工会、湖里公安分局和各街道办组成专项检查组分组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隐患或实际已经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工程项目,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由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并在2018年春节前结清拖欠工资。对逾期不改的单位,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依规纳入信用体系“黑名单”。对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调度制度
区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调度会制度,2018年“两会”前,每周调度一次,“两会”后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各街道、各建设(业主)单位要在调度会前一个工作日将工程项目存在欠薪问题,隐患较大,需要提交区里调度解决问题和处置建议填报《湖里区建设工程“治欠保支”问题调度申请表》(见附件3),送区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工程领域外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按《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开展联合排查治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厦湖府〔2017〕132号文)执行。
近期,省、市都将对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我区也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相关单位治欠保支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应当在2018年1月底前对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建立排查、检查台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
2.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
3.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问题调度申请表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1
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已完工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
制度执行情况 |
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 |
是否拖欠工程款 |
||||||||||||
已建工程项目数(个) |
工程款支付完毕(个) |
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总人数(人) |
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的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实行分账管理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个) |
拖欠工程款项目数(个) |
|||||||
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数(个) |
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数(个) |
涉及农民工人数(人) |
涉及金额(万元) |
是否属于政府投资工程 |
涉及 金额 |
是否属于政府投资工程 |
||||||||||
注:请各单位在12月25日前将本表盖章后传真至区人社局,联系人:邱建国,联系电话:5633393、5633724(传真);并将电子档同时发送至hlldjc@huli.gov.cn。 |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
(每个项目一份)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基本情况 |
名称 |
是否属政府投资工程 |
|||
地址 |
合同约定施工 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是否 在建 |
已完工( ),竣工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在 建( ),形象进度( ) |
||||
项目相关方基本情况 |
相关方 |
名称 |
项目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手机) |
|
建设单位(业主) |
|||||
代建 |
|||||
施工 总包 |
|||||
劳务 分包 |
|||||
用工管理情况 |
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是 否 实 行 实 名 制 管 理( ) 是 否 缴 纳 工 资 保 证 金( )是 否 实 行 分 账 管 理 ( ) 是否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 |
||||
工程款支付情况 |
总造价 |
工程进度 |
是否拖欠工程款( ) 拖欠金额( )万元 拖欠原因: 清偿时限: |
||
应拨付工程款金额及比例 |
已拨付工程款 及拨付比例 |
||||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项目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 ),拖欠人数:( )人,金额:( )万元; 清偿计划(含时限): |
||||
注:请各单位在12月25日前将本表盖章后传真至区人社局,联系人:邱建国,联系电话:5633393、5633724(传真);并将电子档同时发送至hlldjc@huli.gov.cn。 |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3
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问题调度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施工单位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存在问题 |
主要原因 |
解决建议 |
|
||||||
|
||||||
|
||||||
注:1.工程项目存在欠薪问题,隐患较大,需要提交区里调度解决的填报此表; 2.请各相关单位于每周三上午11:00前(2018年“两会”前),“两会”后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表盖章后传真至区人社局,联系人:吴智勇,联系电话:5722044,5722345(传真)。 |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发
厦湖府办〔2017〕142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等领域农民工工资
治欠保支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治欠保支视频会议精神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人社文〔2017〕349号)的要求,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就我区建设工程等领域治欠保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里区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洪耀同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总工会、区法院、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等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治欠保支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全面摸排查清
对辖区在建及已竣工未结算的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区属政府投融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形成工作台账。
(一)按照街道片区排查。各街道办对辖区内在建和已竣工未结算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登记,厘清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填报《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
(二)建设(业主)单位自查。各级各部门对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作为业主单位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掌握总承包、分包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工资款支付结转情况并填报《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和《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
(三)承建代建主体自查。作为建设(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或代建单位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对所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和《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
以上摸底排查工作于12月25日前完成,并由各排查、自查部门上报到区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建设(业主)单位履行治欠保支第一责任
各建设(业主)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牵头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发生的工程款、工资款纠纷;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清工程尾款;检查督促所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建立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制度等的监管;对因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二)强化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稳妥有序开展好治欠保支工作。
区人社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区建设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落实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负责督办解决建设项目(含装修项目)因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等引发的欠薪问题,督促欠薪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偿计划,明确偿还期限,跟踪落实;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对全区在建项目组织开展欠薪欠资专项清理活动,适时启用工程建设保证金。
区经信局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解决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牵头解决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因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
区教育局负责牵头解决本系统因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
区总工会负责对建筑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推行“一函二书”,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报送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湖里公安分局负责对恶意欠薪的业主、企业、包工头及时固定证据;对以讨薪为名,为索要工程尾款或其他欠款而组织工人、社会闲散人员聚集闹事的,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依法予以打击;对因欠薪欠资引发的堵塞交通要道、过激报复、围堵大门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要迅速出警,积极稳妥处置;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依法侦办及与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通知拒不配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到场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到场。
区综治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的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协调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
区发改局负责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法律宣传以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等工作。
区法院负责开辟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依法从快审理,适时启用应急保障金。
区信访局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接待办理,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和失信企业的公示工作。
各街道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辖区建设施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各类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并做好稳控工作。
四、开展专项检查
区人社局牵头,对区属政府投融资工程工资支付情况,组织区建设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湖里公安分局、各街道办和建设(业主)单位等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发现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由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牵头协调限期清偿;对其他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组织区建设局、区总工会、湖里公安分局和各街道办组成专项检查组分组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隐患或实际已经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工程项目,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由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并在2018年春节前结清拖欠工资。对逾期不改的单位,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依规纳入信用体系“黑名单”。对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调度制度
区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调度会制度,2018年“两会”前,每周调度一次,“两会”后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各街道、各建设(业主)单位要在调度会前一个工作日将工程项目存在欠薪问题,隐患较大,需要提交区里调度解决问题和处置建议填报《湖里区建设工程“治欠保支”问题调度申请表》(见附件3),送区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工程领域外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按《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开展联合排查治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厦湖府〔2017〕132号文)执行。
近期,省、市都将对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我区也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相关单位治欠保支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应当在2018年1月底前对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建立排查、检查台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
2.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
3.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问题调度申请表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1
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已完工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
制度执行情况 |
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 |
是否拖欠工程款 |
||||||||||||
已建工程项目数(个) |
工程款支付完毕(个) |
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总人数(人) |
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的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实行分账管理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数(个) |
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个) |
拖欠工程款项目数(个) |
|||||||
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数(个) |
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数(个) |
涉及农民工人数(人) |
涉及金额(万元) |
是否属于政府投资工程 |
涉及 金额 |
是否属于政府投资工程 |
||||||||||
注:请各单位在12月25日前将本表盖章后传真至区人社局,联系人:邱建国,联系电话:5633393、5633724(传真);并将电子档同时发送至hlldjc@huli.gov.cn。 |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明细表
(每个项目一份)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基本情况 |
名称 |
是否属政府投资工程 |
|||
地址 |
合同约定施工 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是否 在建 |
已完工( ),竣工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在 建( ),形象进度( ) |
||||
项目相关方基本情况 |
相关方 |
名称 |
项目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手机) |
|
建设单位(业主) |
|||||
代建 |
|||||
施工 总包 |
|||||
劳务 分包 |
|||||
用工管理情况 |
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是 否 实 行 实 名 制 管 理( ) 是 否 缴 纳 工 资 保 证 金( )是 否 实 行 分 账 管 理 ( ) 是否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 |
||||
工程款支付情况 |
总造价 |
工程进度 |
是否拖欠工程款( ) 拖欠金额( )万元 拖欠原因: 清偿时限: |
||
应拨付工程款金额及比例 |
已拨付工程款 及拨付比例 |
||||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项目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 ),拖欠人数:( )人,金额:( )万元; 清偿计划(含时限): |
||||
注:请各单位在12月25日前将本表盖章后传真至区人社局,联系人:邱建国,联系电话:5633393、5633724(传真);并将电子档同时发送至hlldjc@huli.gov.cn。 |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3
湖里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问题调度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施工单位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存在问题 |
主要原因 |
解决建议 |
|
||||||
|
||||||
|
||||||
注:1.工程项目存在欠薪问题,隐患较大,需要提交区里调度解决的填报此表; 2.请各相关单位于每周三上午11:00前(2018年“两会”前),“两会”后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表盖章后传真至区人社局,联系人:吴智勇,联系电话:5722044,5722345(传真)。 |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