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4-0400-2019-00018
- 备注/文号:厦湖教许字〔2019〕5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8
厦湖教许字〔2019〕5号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厦门市湖里区
新东方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在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南路800号三层L3-P-01/02/03/04设立厦门市湖里区新东方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文收悉。依照《厦门市湖里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我局审查办学资质,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办学场所基本具备办学条件,符合法定申请程序,准予办学。
该机构办学性质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自主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培训机构,机构举办者为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机构法定代表人为杨伟国,办学内容为中小学课外培训,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5020672019049号,办学期限为2019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
你单位应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增强安全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接此批复后,你单位应及时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
湖里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8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头街道办。
湖里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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