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教业〔2020〕5号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教师
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进修学校,退教协(教育关工委),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决定在我区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区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3年及以上、2017年以来取得突出或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区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区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不含校级领导干部);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公办中学教育管理人员、公民办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管理人员。
已获得“湖里区优秀教师”、“湖里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二、评选名额
今年拟评选“湖里区优秀教师”254名、“湖里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9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道德情操高尚,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
2.学识扎实,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家长反映好,学生满意度达90%及以上。任教以来,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2次及以上公开课,评价好。原则上近5年来年度考核有一次优秀。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有仁
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治学严谨,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撰写课题论文。在校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交流;或在校级及以上教学比武、教学科研活动中获奖。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示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满意度达90%及以上。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原则上近5年来年度考核有一次优秀。
5.学校行管人员和教研、科研人员学年听课节数不少于60节。
四、评选程序
(一)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名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各单位应在所下达的指标内组织评选推荐。评选推荐采取各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公示、社会参与的方式。经在群众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报送推荐材料。
(二)区委教育工委进行审议,确定表扬初步人选,并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无异议,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确认。
(三)由区委、区政府给予“湖里区优秀教师 ”、“湖里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好推荐实施方案。要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质量,确保真正评出优秀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把评选过程当作宣传和弘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及良好师德的过程,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教书育人、敬业奉献。
(二)为确保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存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均不得提名或推荐。
(三)每位教职工原则上同一年可申报参评不多于一个评选项目(含市、区级“七一”表彰及教师节各项目评选活动),如确有特别突出贡献和业绩的,由学校出具推荐参评多个评选项目的书面申请报告。
六、申报材料
(一)《2020年湖里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
(二)《2020年湖里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应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字数在1500字左右)。
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于7月3日前统一报送区教育局430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单位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申报荣誉+人数”,个人文件名格式为“表格名称+单位+姓名”。
联系人:林堆军 联系电话:5722666
邮箱:huangyt@huli.gov.cn
附件:
1.2020年湖里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湖里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2020年湖里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
湖里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