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3-3101-2017-00020
- 备注/文号:厦湖人社〔2017〕5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11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胡桦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7-09-11 00:00
厦湖人社〔2017〕54号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胡桦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人员试用期已满,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同意任命:
胡桦为厦门市湖里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科员,任职时间从2017年8月算起。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1日
抄送:市人社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直党群各部门,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武部。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