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104-2013-00005
    • 备注/文号:厦湖司〔2013〕12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3-20
    湖里区司法局湖里区卫生局关于成立湖里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3-03-20 00:00

      厦湖司〔2013〕12号
        

    各司法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了有效预防化解湖里区医疗领域矛盾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经区司法局和区卫生局共同协商,决定成立湖里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林佩红(湖里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副主任:白  鹭(湖里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委  员:庄  伟(湖里区金山司法所所长)
              林俊芳(湖里区殿前司法所所长)
              孙明宏(湖里区禾山司法所所长)
              王建光(湖里区湖里司法所副所长)
              王鲁闽(湖里区江头司法所副主任科员、负责人)
              吴祖忠(湖里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李立志(湖里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医调委的主要职责:排查医患纠纷,开展纠纷预防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对医患纠纷进行调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向患者及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患纠纷的调解咨询;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患纠纷的意见、建议。
      

    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    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局
      2013年3月20日

      抄送:市司法局,区综治办
      湖里区司法局     2013年3月20日印发

    厦湖司[2013]12号关于成立湖里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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