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9-0400-2026-00027
    • 备注/文号:厦湖商务〔2026〕27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1
    关于印发湖里区商贸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7-21 14:43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各商贸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湖里区商贸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商务局

      2026年7月21日

      湖里区商贸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泉州晋江市辉腾鞋业有限公司“7·9”火灾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商贸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工贸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厦湖安办〔2026〕17号)和《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湖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厦湖安办〔2026〕18号)的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商贸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市商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泉州晋江市“7·9”火灾事故教训,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商贸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紧盯消防、燃气、危化品、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配合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开展工贸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废品回收站点、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4个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等3个专项整治成效,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推动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抓实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区商务局成立湖里区商贸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商贸科、投资促进科、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贸科,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汇总、调度督导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对象及排查重点

      针对商贸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一)人员密集场所(含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贸单位、商场超市、沐足浴、会展、专业市场等)

      1.安全疏散设施:(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充足、是否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占用、锁闭);(2)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3)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4)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防火卷帘下方严禁堆放杂物。

      2.消防设施器材:(1)灭火器、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是否完好有效;(2)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运行是否正常;(3)员工是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三无”电器产品;(2)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入内停放充电;(3)明火作业是否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监护措施;(4)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取暖、做饭。

      4.防火分隔与材料:(1)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存在“三合一”违规住人;(2)经营场所、仓库、办公室是否采用防火墙进行有效分隔;(3)内部装修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4)管道井、电缆井是否采用耐火材料进行防火封堵。

      5.员工消防安全素质:(1)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掌握“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2)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6.经营资质:是否依法依规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7.外包外租作业:(1)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2)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3)是否存在外包队伍资质不符、作业人员未培训合格上岗。(4)是否对外包单位进场进行安全交底,危险作业是否统一审批报备。

      8.大型活动安全:(1)举办会展、促消费等大型活动,是否依法取得公安部门活动安全许可;(2)是否制定活动安全生产方案及应急预案;(3)是否加强临时搭建、用电用火等环节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踩踏措施。

      9.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全面辨识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是否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并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46768-2025)落实其他方面要求。

      (二)餐饮场所

      1.安全疏散设施:(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充足、是否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占用、锁闭);(2)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3)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消防设施器材:(1)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火灾报警设备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是否完好有效;(2)大于1000平方米的餐馆是否在厨房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在燃气或油烟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3)员工是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防火分隔: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是否违规将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仓库、住宿、经营为一体且未设置实体防火分隔的“三合一”现象。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三无”电器产品;(2)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入内停放充电;(3)明火作业是否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监护措施;(4)是否每季度至少清理1次抽油烟机和油烟管道,并留存清洗记录。

      5.燃气安全管理:(1)禁止使用不合格“灶、管、阀”;(2)燃气灶具是否具备熄火保护装置,禁止使用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3)定期检查燃气胶管无老化、开裂、超长,使用金属波纹管,胶管连接处有卡箍紧固。(4)燃气管道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5)是否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定期保养检测,保障正常使用。(6)是否建立安全用气制度,定期开展用火用气检查,留存上下班开关阀记录。

      6.经营资质:是否依法依规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7.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是否对从业人员不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加油站

      1.经营资质:是否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2.管理台账:是否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出入库管理台账;是否建立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

      3.危险作业管理:是否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监护措施;是否对受限空间进行风险辨识并建立管理台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并履行作业审批制度。

      4.设施设备:是否设置加油机防撞栏和相关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识;视频监控设备是否完好,视频资料储存期达到90天以上;是否设置安全标识(禁止烟火、禁用手机等);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沙等消防器材以及护卫器械(棍棒、钢叉、头盔等)。

      5.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巡查台账,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

      (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1.分区管理:是否“三合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与住宿区域是否设置实体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共用;是否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存放物品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不得混存危化品、锂电池等易燃易爆物品;

      2.危险作业管理:是否存在随意拆解电器、焚烧废品、切割金属等危险作业问题;分拣、储存区域内严禁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其他区域必须动火作业时,应在室外进行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间距,配备看护人员和灭火器材。

      3.安全疏散及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违规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锁闭。

      4.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私拉乱接、违规拖接插排、超负荷用电、大功率设备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入内停放充电。

      5.管理制度:是否组织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从业人员是否懂得消防常识,是否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在有资质认定的拆解场所内拆解报废机动车。

      6.机械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打包机、压缩机等机械设备,叉车、起重机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四、责任分工

      (一)区商务局

      牵头制定湖里区商贸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数据汇总、调度督导、晾晒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研究整治方法和对策,指导街道开展辖区内商贸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改,会同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按照区街分工,分级分类监管原则,重点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限上餐饮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使用燃气餐饮单位、成品油流通企业、沐足浴重点单位、再生资源重点单位(1000平以上),联合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对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开展检查,跟踪辅导企业完成闭环式隐患整改;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按行业组织各类商贸企业开展专题培训。

      (二)区应急局

      会同区商务局开展大型商超、餐饮场所、沐足浴场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履行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集人职责,统筹组织协调;督促商贸行业劳动密集型场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整改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聚焦危险化学品经营、存储和装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区消防救援局

      会同区商务局开展大型商超、餐饮场所、沐足浴场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油站的“三合一”场所、消防“生命通道”、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导商务局和属地街道督促商贸企业落实消防主体责任,落实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区住建局

      会同区商务局开展餐饮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牵头重大燃气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或管道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安装符合要求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杜绝使用醇基燃料,建立安全用气制度,落实三餐后关闭阀门等操作规程;指导街道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的瓶装燃气用户的安全巡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五)区城管执法局

      会同区商务局开展废品回收站点、再生资源回收堆场的排查和综合治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强化电源、火源管理,定期清理场所内过量囤积的易燃可燃物品,并进行规范分类存放;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各街道

      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区街分工,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在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指导下,按照履职事项清单要求,重点开展辖区内规模以下的商超、餐饮场所、沐足浴场所、废品回收站点等各类商贸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协同配合区商务局和相关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火灾案例警示宣传,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

      (七)商贸企业

      各商贸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此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事项,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针对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

      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召开商贸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动员行动工作部署会,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6年7月22日至12月21日)

      1.企业自查自改:各商贸企业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四个清单”台账。

      2.部门排查:区商务局联合街道及相关部门,通过发动基层力量、购买服务、部门联合排查、行业督导抽查等方式,排查商贸企业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排查计划,7月下旬-9月底完成首轮全覆盖排查,10月-12月中旬开展第二轮再排查。

      3.第三方专业指导:依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各行业领域、各类经营场所常态化开展专业指导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对已整改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回潮”现象。总结整治经验,健全完善商贸行业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台账清单。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实现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三)加强部门协同。商务局与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住建、城管执法等各部门及街道要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商贸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移交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

      (四)严格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晾晒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研究整治方法和对策,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质效。强化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严肃督促问责,确保隐患整治落地见效。

      (五)强化信息汇总。各街道每周将商贸领域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报送区商务局汇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附件:《湖里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四个清单”》

      厦门市湖里区商务局                 2026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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