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0-0400-2018-00003
    • 备注/文号:厦湖市政园林〔2018〕12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19
    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关于推进道路绿化工程竣工移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2-06 10:53

      厦湖市政园林〔201812 

    各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管养单位:     

      推进道路绿化工程竣工后顺利移交,确保绿化管养质量和景观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办法 

      1.移交程序我局及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作为业主单位的道路绿化提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单位管养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人员应同时到场确认无需整改的部分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日移交需整改的部分应根据《工程移交整改通知单》(附表1)15日内整改到位后移交。未按期整改到位相应费用由业主单位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通知单中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问题,可报备质管科带问题移交。 

      2.移交内容为竣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移交资料:绿化工程移交协议书、移交清单、现状视频光盘、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等,于竣工验收合格30日内提交。 

      、移交截止日期 

      台风灾后重建提升项目中,已竣工验收且由建发城建集团代建的项目须1月22日前完成移交,已竣工验收但非建发城建集团代建的项目须2月10日前完成移交,管养单位需在上述时间内接收管养 

      三、其他事宜 

      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区市政园林局反馈。 

        

      附表1.《工程移交整改通知单》 

        

        

                         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2018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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