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3-0104-2015-00002
- 备注/文号:厦湖卫计生【2015】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04
局属各单位,各科(办、站):
为有效应对、科学处置卫生、计生突发事件,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卫生计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卫生计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东(局长)
副组长:曹信金(局长助理)
成 员:柯春景(局综合科科长)
林国平(局技术科科长)
吴月红(局监督科科长)
吴国生(局医政科负责人)
蔡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戴雪芳(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淑莲(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许维森(区计生服务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工作,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组织协调和督导各卫生计生单位认真开展卫生计生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信金局长助理担任,成员包括林文湘、王森、江艳英、陈冬青,负责制订方案措施,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指导和督导落实应急工作措施,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及局属各单位配合落实应急措施。
1.组织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由局医政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处置;
2.组织处置突发医疗安全、医患纠纷等医疗事件。由局医政科、区卫生监督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处置;
3.组织突发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的医学救援。由局医政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处置;
4.组织突击打击“两非”和非法行医工作。由局医政科、技术科、区卫生监督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5.组织处理涉及卫生、计生的群体性群众上访。由局监督科、综合科和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处置;
6.组织处置其它需要应急处置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局相应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处置。
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月4日
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月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