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2-0300-2019-00006
    • 发布机构: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30
    2018年度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30 08:13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支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湖里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厦湖财决批〔2019〕35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汇总)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旅游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推动产业发展。

      (三)综合管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组织、指导文体设施建设和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文化体育社会团体,指导、协调开展基层文化体育工作,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

      (四)依法管理全区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

      (五)指导和管理全区文物事业;指导协调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体育训练竞赛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监管服务质量的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和旅游节庆活动。

      (九)按照权限承担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旅游等市场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作。

      (十)组织开展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旅游行业的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汇总)部门包括2个机关行政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财政拨款

      6

      6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

      30

      30

      文化馆

      财政拨款

      12

      12

      图书馆

      财政拨款

      10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有效作为,提升软件、提升服务、提升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良好的效果,获评省级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现将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为民惠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纵深发展

      1.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出台《湖里区文艺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节点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深化文化活动品牌建设,带动“一街一品”群文活动蓬勃开展。一是大型交响合唱诗篇《门纳万顷涛》专场音乐会于10月29日在五缘音乐厅精彩上演,主创团队历时一年创作11首作品,呈现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辉煌成就和人们爱拼敢赢的精神。二是提升湖里区社区文化艺术节文化品牌,配合办好第十四届厦门元宵民俗文化节、第十届厦门(湖里)城市诵读节等区级文化品牌活动。三是持续开展群众文化活动,2018年共开展全区性文化活动378场、各类基层文体活动1227场次。

      2.加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服务群众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大力推进金山街道综合文化站以及10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第四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二是积极推动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标准评估、人员培训、服务支持等联系机制。三是积极推动图书进社区书院工作,引进仙岳书院等社会力量合作开办公益性图书体验馆。四是选定10个试点小区探索公共文化服务进小区建设模式,搭建“小区舞台”,建立“小区艺人”档案。五是加强区级共享工程信息资源服务,全面升级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六是全民阅读活动广泛开展,2018年共借阅图书46万册次,全年共接待读者44万人次,完成读者活动268场次,参加人数14万人次。

      3.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不断提高

      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日常保护和安全巡查工作。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第六批省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资金、省级资金申报,我区闽南传统民居营造技艺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传承人陈和永、陈越美分别获得第五批国家级和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全区现有非遗保护项目国家级1个、省级2个;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2名、省级3名。

      (二)突出项目抓手,推动文旅产业新发展

      深入实施“2+4+N”发展战略,把“双千亿”项目引领带动作为抓手,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会展业”两个千亿产业链项目进展。

      1.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产业政策指导。召开全区文化产业工作会议,指导开展“特区1980”创意产业园政策修订,协助开展影视产业政策制定,做好湖里老工业厂房文创园区政策兑现工作。二是推动文创园区健康发展。红点设计博物馆开馆,东南天地影视文创园、海丝艺术品中心等项目年底预开园,五洲汇文创园一期招商入住率超过八成,闽南古镇招商签约率超过60%。三是加快布局影视重点文创领域。配合举办“2018厦门国际影视文化产业论坛”,推动中版短视频基地项目落地。四是建档文化产业数据库。建立全区文化产业空间资源库、文化产业名人库以及文化产业项目资源库。五是助推文化产业升级。组织辖区文创企业参加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开办11个文博会分会场,累计签约(含意向)文化产业项目金额逾11亿元。指导举办特区1980文化产业与城市更新周、厦门时尚周湖里分会场等大型活动。

      2.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主动融入厦门全域旅游建设大局,积极开展旅游宣传营销,打造“湖里高端休闲度假游”品牌。2018年,湖里区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2037.83万人次,增长16.78%,占厦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数的22.90%;旅游总收入304.66亿元,增长20.97%,占厦门市旅游收入的21.73%。一是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加大。区政府出台《湖里区民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和《湖里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举报奖励办法》,修订了《湖里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二是旅游基础设施继续完善。年内完工10座旅游厕所改建任务。提升改造五缘湾湿地公园,完善旅游相关配备设施。三是推动旅游会展产业转型升级。依托海峡新岸综合体,招揽国家级行业协会和高端会展主体来湖里办展办会。四是旅游宣传营销继续全方位开展。加大“乐游湖里”公众微信平台等新媒体的宣传力度,制作湖里旅游宣传资料和宣传片,组织辖区企业参展第十四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实施“走出去”到南平市以及江苏省开展“两高厦门·乐游湖里”旅游推介活动。

      (三)突出中心任务,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1.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长担负扫黑除恶工作的第一责任,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精神,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制定《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年文化旅游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旅游行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湖里区文化市场扫黑除恶摸排整治工作措施》,承办了全市首场扫黑除恶专场文艺演出,以问题为导向治理行业乱象。

      2.深化“扫黄打非”工作,文化市场监管到位

      一是“扫黄打非”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取得新成效。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动机制协同开展“1116”等专项行动,金山社区、和通社区、殿前派出所三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二是市场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文化经营场所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综合执法行动和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2018年,出动执法人员1566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502家次;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104件次,完成率100%;查处取缔黑网吧4家查扣电脑146套(台),查扣非法出版物200余册。

      3.做好高危体育市场监管,打造平安旅游市场

      一是依托街道社区对辖区游泳场所展开地毯式摸底排查。在市体育局的指导下,继续做好帆船备案工作,备案帆船97艘。二是认真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辖区旅游市场秩序良好,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负面舆情事故。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整治,加强辖区旅游购物场所和厦鼓码头、帆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和节日期间旅游市场检查。四是不断完善旅游领域诚信体系,健全投诉机制,开展文明旅游宣传,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4.行政审批工作服务高效

      推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开展“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工作,推进实施政务服务“一网、一窗”通办,实现政务信息数据平台共享,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2018年共办理行政审批226件。

      (四)突出赛事品牌,体育发展再登新台阶

      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中心城区目标,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打造高规格的体育赛事品牌。一是成功举办重大品牌赛事。包括第十四届中国俱乐部杯帆船挑战赛、2017年“中国总体方案。四是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举办“体彩杯”2018第四届厦门国际名校大学生篮球争霸赛、省轮滑联赛等高水平全民健身体育赛事,依托全民健身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深化“一街一品”健身品牌活动。五是体育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使用体彩公益金2530多万元,精准支持各街道建设基层体育场地设施。推进公共体育进小区,选定10个试点小区安排25万元专项建设经费。指导筹备成立田径、轮滑、跆拳道、象棋、拳击等单项区级协会,填补我区空白。

      (五)突出政治引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一是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艺作品的创作,深入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组织优秀文化产品进基层。二是深化“扫黄打非”工作,文化旅游市场规范有序。三是积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的正向辐射力,提升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影响力,积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传播正能量信息。四是落实新闻发布会有关规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图书馆、文化馆和各类展览、讲座、报告、演出等活动的管理。五是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相关事件的舆情研判、引导和处置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发生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思想建党,扎实抓好组织建设。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风党纪等专题内容,支部委员分别上了主题党课,专题开展了思想政治建设、移风易俗、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二是落实学习制度,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全区学习讲座,精心组织两周一次的业务学习会,提高全局干部“八种本领”和“五种思维”,激励干部发扬“团结一心、敢于担当、埋头苦干、拼搏创新”的湖里精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加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取得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深化作风效能建设。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机关效能制度,强化效能建设,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进一步正风肃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一、 收支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厦门市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816.85万元,本年支出3571.4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5.42万元。

      (一)2018年收入3816.8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84.47万元,下降4.6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16.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600.28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8年本年支出3571.43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852.98万元,增长31.3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4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40.20万元,公用支出579.20万元。

      2.项目支出1552.0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91.57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483.12万元,增长17.8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14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17万元,增长35.39%。主要原因是薪酬政策调整及增加人员。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36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3万元,增长44.24%。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三)图书馆科目支出71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86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薪酬政策调整及科目调整。

      (四)文化活动科目支出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14.89%。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五)群众文化科目支出46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薪酬政策调整及科目调整。

      (六)文化交流与合作科目支出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七)文化创作与保护科目支出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八)其他文化支出科目支出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8万元,下降48.89%。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九)体育竞赛科目支出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十)体育训练科目支出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一)体育场馆科目支出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66万元,下降91.60%。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二)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2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8万元,增长26.6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政策变动。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1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是薪酬政策调整及增加人员。

      (十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支出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万元,增加32.36%,主要原因薪酬政策调整及增加人员。

      (十六)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薪酬政策调整。

      (十七)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1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加24.2%,主要原因薪酬政策调整及增加人员。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79.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9.86万元,增长3698.6%,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9.4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40.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79.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万元,同比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8万元,主要用于赴台考察学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2018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7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提升我区文化产业业态,促进产城深度整合发展。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经费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经费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16个绩效项目,涉及金额1218.57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我部门均按绩效预算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38万元,下降4.2%,主要是厉行节约,节省日常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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