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2-0400-2018-00011
    • 备注/文号:厦湖文〔2018〕16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27
    关于印发《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平安景区”创建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3-27 11:22

      各A级景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平安中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以及市综治委关于“五安”工程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特制定以下“平安景区”创建方案,请根据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2018年3月27日

     

      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平安景区”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平安中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以及市综治委关于“五安”工程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一)区文体出版旅游局成立“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志勇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体育旅游科工作人员组成。

      (二)各A级旅游景区要成立“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景区法定代表人任组长,并设立“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机构,保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平安景区”创建,坚持将安全长远目标和治安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整体防范意识和能力,强化应急响应,确保应急处置组织有力、响应迅速、处置科学,安全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平安景区”创建标准要求创建单位达到“4个不发生”:

      1、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经济犯罪及重大刑事案件;

      2、不发生人亡安全生产事故;

      3、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火灾、燃气爆炸、旅游交通、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

      4、不发生本单位职工参与组织的黄、赌、毒等案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8年3月1日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深入推进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各单位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掀起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启动创建“平安景区”的工作。

      第二阶段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4月1日前,要求各A级景区按照区局制定下发的“实施方案”及创建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报局体育旅游科。

      第三阶段为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A级景区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化的项目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落实、集中精力、加大投入、全力推进,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确保平安创建活动任务目标的实现。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由各A级景区开展自查自评,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对各景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A级景区要高度重视“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保稳定、保平安的政治任务,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狠抓落实。实行层层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机制,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2、各A级景区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提高内保人员素质,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充分调动景区职工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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