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44-04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厦湖城综〔2026〕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0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本局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6-03-20 09:11
各科室、中队,湖里区机动大队、东渡综合执法大队:
因《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和《厦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新法规施行,根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本局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厦城执〔2026〕19号),重新梳理、调整本局执法事项清单。现就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事项调整情况
1.增加行政处罚类30小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3小项,《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7小项,《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9小项,《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1小项)。
2.删除行政处罚类16小项(《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废止)。
二、现有行政执法事项概况
现本局执法事项为37大项,624小项。其中,行政处罚权17大项595小项,行政强制权18大项24小项,行政许可1大项4小项,行政监督检查1大项1小项。
具体执法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事项清单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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