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2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19〕15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6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湖里区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时间:2019-03-06 16:12

      厦湖府办〔2019〕15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湖里区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湖里区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厦湖府办〔2017〕43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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