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2-0104-2017-00003
- 备注/文号:厦湖殿工委〔2017〕43号
- 发布机构:中共湖里区殿前街道工作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26
关于同意成立殿前街道妇女联合会的批复
时间:2017-07-26 00:00
殿前街道妇女工作委员会:
《关于成立殿前街道妇女联合会的请示》收悉。根据《湖里区妇联关于全区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厦湖妇〔2017〕9号)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工委研究:
一、同意将殿前街道妇女工作委员会改建为殿前街道妇女联合会。
二、同意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殿前街道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殿前街道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三、同意你们提出的王和美等35名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
接文后,请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妇女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此复。
中共湖里区殿前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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