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303-2017-00006
    • 备注/文号:厦湖街政〔2017〕10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10
    湖里街道创建“无违建”街(居)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7-10 00:00

       

    厦湖街政〔2017〕108号

    湖里街道创建“无违建”街(居)

    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健全“两违”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区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要求,在去年取得创建“无违建”街道的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对2017年我街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美丽厦门·创新湖里”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以邮轮母港、自贸区周边环境提升为契机,深化网格化查处“两违”模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源头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拆用结合,全面动员全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控违治违”长效机制,巩固辖区无违建成果,城区城市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巩固“无违建”街(居)创建活动,实现全街控违治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网格化管理更规范,以“零”容忍的责任意识,对新增“两违”即查即拆,确保新增“两违”零形成,既有的历史违法建筑得到依法、有序、做到应拆尽拆,妥善处置。“控违治违”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

    (二)具体目标

    2017年工作目标:

    1.巩固2016年“无违建”街道创建成果;

    2.深化“无违建”社区创建;

    3.完成以前历史遗留“两违”的摸底调查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分批、妥善处置。

    三、“无违建”标准

    1.对既有历史“两违”行为,完成详细的摸底汇总登记并上报,按照市、区历史遗留违法建分类处置细则,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

    2.无新增“两违”。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责任,全面杜绝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对新增的违法建筑发现在萌芽状态,做到即查即拆。

    3.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没有因“两违”治理工作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做到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4.无已立案查处的“两违”。2015年以后建造且经立案查处的违法建筑必须拆除。

    5.无涉新增“两违”信访。无涉及违法建设的信访投诉,有信访投诉但经核实后认定为不实举报或已立案查处。

    6.无党员干部违建行为。全街党员、干部一律签署无违建承诺书,党员、干部违建或参与违建、阻挠拆违工作,将按照有关处理予以处理。

    四、实施步骤

    “无违建”街道、社区创建分四个阶段实施,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2017年1月1日—4月15日)。完善组织机构,在原有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充实人员,夯实基础,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历史剩余“两违”的排查摸底上报。

    2.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16日—5月15日)。召开动员会,发放公开信,签订“无违建”责任书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公开承诺书,通过图板、横幅、电子屏、报纸、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活动,有条件的社区要利用社区网站、微信等新媒介营造氛围。

    3.实施阶段(2017年5月16日—11月底)。对排查出来的历史“两违”,依法分批按计划拆除;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涉及民生、公益等需求的历史遗留建筑,补办相关手续。

    4.检查验收阶段(截止2017年12月底)。

    五、创建措施

    1.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机制。要严格落实网格管理“两违”管理方案,及时发现违建苗头,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建的产生。

    2.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社区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互动,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街道两违办加强对社区“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实现多部门联动查处,保持对新增“两违”的“零容忍”。

    3.责任落实与检查督察。街道效能办牵头负责“无违建”创建活动监督落实、“无违建”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考评及片区督查、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汇总、评比和通报;负责创建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工作,对无违建创建工作中不作为、影响创建工作任务推动的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兑现处理结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无违建”创建活动在街道“两违”综合治理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两违办兼无违建街(居)创建办。各社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无违建”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创建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建立“无违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精心组织,有序实施。

    2.确保社会稳定。创建工作主动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防控机制,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和来信来访处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广泛宣传发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无违建”创建工作中来。各社区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总结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自觉接受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无违建”创建良好氛围。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10日

    厦湖街政[2017]10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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