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200-2018-00007
    • 发布机构:党政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17
    湖里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拆除任务责任制的通知
    时间:2018-04-25 09:24

     

     

     

     

     

     

     

     

    厦湖街政〔2018〕29号

     

     

     

    湖里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拆除任务责任制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巩固创建“无违建”街(居)成果,促进我街道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制定本责任制。

    一、工作目标

    创建无违社区,建立预防、巡查、发现、制止、报告、登记、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新增“两违”行为零形成、零增长,妥善推进历史“两违”的拆除,力争今年内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万平方米拆除“两违”任务。

    二、管理范围

    辖区18个社区。

    三、责任目标

    根据市、区2018年下达给我街道“两违”拆除20000平方任务指标,结合各社区实际分解如下:和通社区8000平方米,塘边社区6000平方米,南山社区2000平方米,东荣1000平方米,金鼎社区1000平方米,东渡社区500平方米,新港社区400平方米,其余各社区各100平方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社区及中队要做好各自负责管理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和信息上报工作。

    (二)街道两违办负责建立台帐,对社区发现上报、城管执法巡查上报两违信息记入台帐,及时组织人员现场察看,对需要行政处罚的“两违”行为,由街道通报区执法局并负责组织人员对该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三)各社区和湖里中队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两违”治理重要意义和政策宣传到户,家喻户晓。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与违建户相互勾结,隐瞒包庇,知情不报的,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7日

     

     

     

    湖里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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