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200-2018-00010
- 发布机构:党政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15
厦湖街政〔2018〕43号
湖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湖里街道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里街道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5日
湖里街道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18年1至3月,全区共接处火警89起,其中,居民住宅、出租房屋火警共29起,占比32.58%;从火灾原因来看,电气线路故障和用火不慎导致的火警共计52起(生活用火不慎33起),占比达到58.4%。居民生活用火不慎和电气火灾高发,特别是即将进入夏季,气温逐渐升高,用火、用电、用气剧增,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期,辖区内“城中村”区域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密集分布,辖区火灾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同时,五一、端午节等节假日临近,人员流动量大、各类节庆活动增多,火灾风险剧增。
近期,莆田仙游、泉州晋江相继发生2起较大火灾事故,其中,莆田仙游“3.25”火灾造成3人死亡,泉州晋江“3.29”火灾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教训十分深刻。根据公安部《2018年春夏火灾工作方案》(公传发〔2018〕199号)、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消联〔2018〕3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府办〔2018〕39)文件精神和市消防联席会议夏季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我街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
二、领导小组
湖里街道成立由王小帅副主任任组长,湖里派出所林伟杰副所长任副组长,街道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夏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湖里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邢超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考核通报等工作。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材料收集和上报。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专项整治
1.深化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促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2.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根据《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厦湖安办〔2017〕89号)要求,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工作职责,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3.开展出租屋、居民住宅、“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严格对照《湖里街道“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厦湖街政〔2018〕24号)要求,有计划、按步骤、分层次地进行隐患排查,切实摸清场所数量、建筑情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各社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网格员和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针对“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屋、“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重点。开展“四清一查”工作,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要督促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夜间值守和值班;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督促场所、业主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可通过建立居民多户联防网格,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加强电动车管理,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开展不少于1次的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4.严管严控重点场所领域。各社区要根据《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要求,开展专项火灾隐患排查。突出对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等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形式要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5.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各社区紧盯“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及“五一”、端午等节日,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辖区消防安全。
(二)加强消防基础工作
1.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各社区要继续推动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完善基层消防网格的有力措施来抓,要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创建计划。同时,各社区要持续抓好社区微型站的发展和建设,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作用。
2.推进城中村技改工作。各社区要结合“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对照《湖里区城中村消防设施技术改造工作方案》(厦湖府〔2015〕51号)改造流程和经费保障要求,持续推进“城中村”消防设施改造工作,在出租屋、居民家庭、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备等实用设施,提升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3.开展《办法》专题宣传培训。各社区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大解读、大宣讲、大培训,5月20日前,各社区要组织一次集中消防业务培训工作,主要组织社区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社区“两委”开展培训,重点培训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小场所和居民住宅等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各行业部门组织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本行业场所消防监督检查要点培训;湖里消防大队要指派专业教员对各社区、部门进行培训。
(三)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各社区进一步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大使队伍建设,依托社区安全员、巡防队伍、社区微型消防站,壮大基层消防宣传队伍。
2.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各社区要结合辖区特点,注重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相互融合,将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有机整合,积极部署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户外视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形成全天候、立体化的消防宣传格局。
3.加强重点人群、区域宣传。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房较集中的区域以及居民住宅、小场所,宣传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逃生自救技能,增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防火意识,提高群众的逃生能力。重点突出对老弱病残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各社区开展入户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要在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群租房等场所重点部位场所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各社区要进一步分析研判辖区火灾特点和影响当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的特点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三)验收提升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各社区要对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台账资料和上报工作总结。街道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查找工作不足,督促问题整改,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全区火灾形势,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一次细化分析,找准现有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在思想认识上要再提高、组织部署上要再细化,工作措施上要再强化,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度。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单位要集中精力,集中物力,严格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约谈制度。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对本辖区内重点单位、隐患突出和火灾易发的场所、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消防主体责任落实。
(四)强化工作报送。各社区、各部门在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落实过程中,要主动收集汇总工作成效,定期报送工作情况,本月起至8月,每月19日前报送《湖里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排查整治明细表》(附件2)和《湖里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9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根据工作进度,街道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将适时组织对社区、部门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情况纳入年度消防目标责任考评。(联系人:吴依萍;联系电话:5630776,电子邮箱:hljdajz@163.com)
附件:1.湖里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
2.湖里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排查整治明细表
3.湖里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湖里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 |
工作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突出领域、场所专项治理 |
深化高层建筑专项整治 |
1.结合2017年高层建筑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同制订整改方案,并按轻重缓急,对问题突出的部位,采取应急保障措施,开展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微型消防站、楼长制度建设)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
区建设局 湖里消防大队 各街道 |
2.配合市市政园林局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排查整治工作。 |
区市政园林局 (燃管中心) |
||
3.对街道、消防等单位排查出的高层建筑及周边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厦门市水务集团 |
||
4.依法查处影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 |
区行政执法局 |
||
5.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对街道、派出所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
湖里消防大队 |
||
6.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促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
区教育局、区经信局 区卫计局、区民政局 区商务局、区文体局 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 |
||
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
7.根据《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厦湖安办〔2017〕89号)要求,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工作职责,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
区安监局 湖里消防大队 各街道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开展出租屋、居民住宅、“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 |
8.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屋、“九小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整治。开展“四清一查”工作。督促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督促场所、业主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加强电动车管理,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开展不少于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
各街道 各派出所 湖里消防大队 |
|
9.督促消防大队、派出所等单位强化三合一、出租房屋和电动自行车的联合整治。 |
湖里公安分局 |
||
10.严格对照区政府《湖里区“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厦湖府办〔2018〕20号)要求,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
区综治办 湖里公安分局 各相关行业部门 |
||
严管严控重点场所领域 |
11.对辖区内城市综合体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
区商务局 湖里消防大队 |
|
12.对辖区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
区民政局 |
||
13.突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结合夏季、暑期安全教育深化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70%的区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10%的中小学建设消防教育室(角)。 |
区教育局 |
||
14.对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等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 |
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民宗局、区安监局 等行业主管部门 |
||
15.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监督检查,并适时指导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形式要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
湖里消防大队 |
||
16.工业园区内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场所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
重大火灾隐患整治 |
17.对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相关单位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整改的基础上,湖里公安分局和湖里消防大队要逐级上报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
各街道 各相关行业部门 |
|
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
18.紧盯“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及“五一”、端午等节日,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辖区消防安全。 |
各街道 各相关行业部门 |
|
加强消防基础工作 |
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 |
19.继续推动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各街道要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创建计划,确保完成70%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的工作目标。同时,各街道要持续抓好社区微型站的发展和建设,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作用。 |
各街道 湖里公安分局 区综治办 区民政局 |
推进城中村技改工作 |
20.持续推进“城中村”消防设施改造工作,在出租屋、居民家庭、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提升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
各街道 |
|
开展专题宣传培训 |
21.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5月20日前,组织一次集中消防业务培训工作,各街道主要组织街道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社区“两委”开展培训,重点培训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小场所和居民住宅等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各部门组织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本行业场所消防监督检查要点培训;湖里消防大队要指派专业教员对各街道、部门进行培训。 |
区组织部 各街道 各相关行业部门 |
|
深化宣传教育 |
加强宣传队伍建设 |
22.各街道进一步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大使队伍建设,依托社区安全员、巡防队伍、社区微型消防站,壮大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各部门要统筹兼顾本单位、行业日常宣传工作,做好专兼职消防宣传人员的培育工作。湖里消防大队要持续加强消防中队宣导队的综合素质建设,为各街道、社区提供业务指导。各类消防宣传队伍之间要切实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工作。 |
各街道 各相关行业部门 湖里消防大队 |
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 |
23.结合辖区、行业特点,注重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相互融合,将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有机整合,积极部署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户外视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形成全天候、立体化的消防宣传格局;各街道和消防大队要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体,广泛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 |
区委宣传部 各街道 各相关行业部门 |
|
加强重点人群、区域宣传 |
24.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房较集中的区域以及居民住宅、小场所,宣传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逃生自救技能,增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防火意识,提高群众的逃生能力。重点突出对老弱病残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各社区开展入户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要在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群租房等场所重点部位场所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
各街道 派出所 湖里消防大队 |
附件2
湖里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排查整治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或户(房)主姓名 |
地址 |
单位类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
整改情况 |
检查部门 |
检查时间 |
备注 |
备注:1.此表由各街道、行业部门每月根据排查情况和整治情况如实填写。
2.涉及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请根据《湖里区“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厦湖府办〔2018〕20号)附件表格进行填写报送,不再重复报送。
附件3
湖里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工作部署 |
突出领域、场所专项治理 |
加强消防基础工作 |
深化宣传教育 |
|||||||
专题会议(次) |
文件方案(份) |
开展检查(次) |
检查单位(家) |
排查隐患(处) |
督促整改隐患(处) |
业务培训(次) |
培训人数(人) |
约谈单位(家) |
宣传(次) |
发放宣传材料(份) |
|
当月 |
|||||||||||
累计 |
|||||||||||
主要工作成效及其他工作亮点 |
湖里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