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200-2018-00013
- 发布机构:财经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30
厦湖街政〔2018〕91号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区安委办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治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湖里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30日
湖里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迅速增长。但由于安全技术标准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到位、存放、充电方面问题突出等原因,电动车火灾事故呈现易发、频发的形势。我街城中村区域居民自建出租房密集、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电动自行车存量巨大,存在很大火灾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对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8〕106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现制定全街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湖里区“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厦湖府办〔2018〕20号)要求,以居民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屋、城中村和电动自行车聚
集区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全街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
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领导小组
湖里街道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任组长,湖里市场监督管理副所长任副组长,湖里派出所副所长、湖里交警中队中队长、湖里环保分局工程师、湖里消防大队、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湖里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邢超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考核通报等工作。(详见附件1)
三、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
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参照新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积极引导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利用现有居民区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设施建设改造列入城中村技改项目;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
材料,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可配置简易喷水、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三)加强隐患排查。各社区负责所属辖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消防安全辖区管理责任,
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积极开展辖区隐患排查,组织居委会、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社会单位保安等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辖区居民楼院、商业铺面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劝阻和制止各类违章停放、随意拉接电线充电或超时充电的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安全逃生技能。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社区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19日前)。各社区、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细化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改造阶段(即日起至12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
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对有条件的小区、场所进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停放点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等工作对各社区、相关部门电动自行车工作成效进行考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责任感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制定本单位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提升合力,确保成效。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压实属地社区、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司其职,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治理成效。
(三)健全机制,严格督导。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社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综治考评、消防工作考核和消防安全示范社区考评内容,将不定期对各社区、部门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
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
社区、相关部门自7月份起,每月16日前,根据附件2、3要求报送相关台账、数据和当月工作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吴依萍,联系电话:5630776,电子邮箱:261987086@163.com)
附件:1.湖里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湖里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明细表
3.湖里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隐患排查统计表
附件1
湖里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深化我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组织、统筹、督导和通报,经研究成立湖里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小帅(湖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张 晖(湖里市场监督管理副所长)
成 员:林伟杰(湖里派出所副所长)
陈剑波(湖里交警中队中队长)
韩志文(湖里环保分局工程师)
廖艳琳(湖里消防大队参谋)
潘 剑(湖里消防大队参谋)
谢建家(区安监局科员)
陈 曦(区燃气管理中心站长)
张志远(湖里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苏照山(街道党政办主任)
朱雯静(财经办副主任)
胡振强(街道综治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财经办,主任由邢超兼任。若因人员分工和岗位变动的,自行调整,不再另外通知。
附件2
湖里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排查情况 |
督促整改及执法情况 |
社区填 写范例 |
XX小区或XX大厦或XX出租房户主或XX店面名称等 |
湖里区XX路XX号 |
填写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 |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整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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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该表由相应社区根据工作职责和成效进行填写报送,每月累计更新报送。
附件3
湖里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隐患排查统计表( 月)
社 区 |
落实管理责任 |
规范停放充电行为 |
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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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的小区、楼院、出租房(处) |
排查所属行业、系统场所、企业(个) |
推动建成集中停 放充电场所(处) |
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处) |
发现违规 停放隐患(处) |
发现违规 充电隐患(处) |
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处) |
处罚个人(人) |
处罚单位(家) |
罚款 |
行政 拘留(人) |
印制张贴通告及相关宣传资料(份) |
官办消防新媒体及社会媒体刊播相关报道(条) |
组织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次) |
组织疏 散演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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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该表由相应社区工作职责和成效进行每月填写报送。该表填写当月工作数据。
2.所填数据务必与《湖里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明细表》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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