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2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街政〔2019〕130号
- 发布机构:湖里街道城管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7
各相关单位、街道各部门:
《湖里街道海天调蓄池地块清退工作方案》已经湖里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27日
湖里街道海天调蓄池地块清退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和区领导关于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海天泵站、海天调蓄池及污水收集管道等系统的工作部署,为确保项目地块清退及交地工作顺利完成,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朱碧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斌群(街道党工委委员、调研员)
成 员:白晓龙(厦门水务集团党委副书记)
周 晖(湖里国投公司副总经理)
洪 毅(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森磊(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林诏辉(湖里派出所副所长)
叶小良(湖里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覃 勇(综治办主任)
朱雯静(财经办主任)
周文澎(综治办副主任)
吴国璋(湖里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
涂萍义(村里社区党委书记)
陈一梅(村里社区居委会主任)
薛树坤(国投湖里街道项目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周文澎同志担任,人员由吴国璋、洪海阳、孙碰定、陈立民组成,联络员由孙碰定、陈立民担任。主要负责:一是承担清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清退工作方案,负责区指挥部工作会议的会务保障和记录等工作;二是督促和协调各方工作开展,对接好水务、国投、特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三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清退区域
原湖里污水处理厂规划土地红线面积28697平方米,业主为厦门市水务集团。除原污水处理泵站用地3616平方米外,其他土地25081平方米(拟建调蓄池用地11518平方米、施工临时用地13563平方米)均为清退区域。目前,该清退区域由特工、湖里国投进行出租管理,主要为土特产品批发市场、金威家具城、鹭发美食城和外口公寓等,商铺约50家,住户约470户。
三、工作时间
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3月底。
四、工作目标
按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2019年12月30日起进场详勘,2020年2月底前大部分地块移交水务集团,3月中旬具备施工进场条件。以目标任务为牵引,倒排工作计划:
1月24日前水务集团16家住户全部搬离交地,国投、特工住宅部分承诺或搬离的住户和商铺50%以上。2月1日至2月20日住宅和商铺均清退95%以上,3月10日前完成所有商铺和住宅清退工作,3月30日前完成拆除交地任务。
五、任务分工
根据工作任务,下设商谈组、安置组、维稳组、政策顾问组、执法组5个工作小组。
(一)商谈组
组 长:白晓龙
成 员:张琪(水务)、周晖、赵文(国投),沈里平、杨水木(特工)组成,水务集团、特工、国投内部要补充人员建立负责本单位任务的专项商谈组,联络员由张琪担任。
主要任务:一是水务集团、特工和国投要对自己所出租和收益的租户和商家资料进行梳理摸底,根据合同约定挨家挨户提前上门发放搬离通知;二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入户进行商谈,由水务集团的租户率先做出表率搬迁,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商谈任务;三是要协助解决租户诉求,帮助解决困难,统一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梯式政策,鼓励租户和商家尽早搬迁。
(二)安置组
组 长:朱雯静
副组长:骆景忠
成 员:杨欢福、黄焕,联络员由黄焕担任。
主要任务:积极帮助被清退人员和商铺寻找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
(三)维稳组
组 长:覃勇
成 员:涂萍义、陈一梅、杨建谅、肖琼,联络员由肖琼担任。
主要任务:一是牵头负责收集和掌握清退工作中的维稳动态、舆情关注并做好处置;二是指导社区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三是协调公安派出所做好清退工作中涉及的扫黑除恶工作。
(四)执法组
组 长:周文澎
副组长:吴国璋
成 员:许森磊、林诏辉、叶小良、邢超、陈一梅,陈立民担任联络员。
主要任务:一是负责保障地勘、详勘、施工等工作的顺利进场作业;二是发布拆违公告,按照职能部门分工组织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安监等部门对清退工作进行期间单独或联合对租户和商家的执法工作;三是牵头组织对拒绝搬迁的住宅和商户进行强制拆除工作。
(五)政策顾问组
组 长:薛树坤
成 员:刘翔远,刘翔远担任联络员。
2.主要任务:一是协助和指导商谈促搬工作开展,必要时组织人员力量参与;二是协助制定搬迁奖励政策。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6日—12月30日)。水务集团要将协助拆除和交地函正式送达湖里区政府、城市管理局,并正式将收回地块通知送达湖里国投、特工。水务集团、特工、国投要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第一时间告知租户并张贴公告,同时停止收取租金等杜绝产生新的租赁事实。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月1日—10日)。水务集团要牵头湖里国投、特工对该地块的所有商家、住户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人员明、底数清,按照合同约定提前1个月告知租户挨家挨户上门发放搬迁通知。收集掌握好住户和商家诉求,通过制定阶梯式奖励标准,降低物业配套保障标准等方式动员住户和商家尽快搬离。
(三)商谈搬迁阶段(1月10日至1月31日)。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和“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水务集团、特工、国投要为主进行入户商谈,水务集团16户租户要确保先行撤离做出表率,国投、特工租户承诺或搬离的住户和商铺达到50%以上。水务集团要按照腾退一间、封存一间、移交一间的工作标准管理地块,村里社区配合做好入户工作。
(四)集中攻坚阶段。(2月1日—2月21日)。集中资源和人员,水务集团、特工、国投加大进场商谈和攻坚力度,街道配合做好扫黑除恶、联合执法、协助安置搬迁等保障工作,确保大部分商家和住户撤离。
(五)强制搬离阶段。(2月21日—3月10日)湖里执法中队为主,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拒不搬离的商家和住户进行强制搬离和拆除。
七、相关要求
1.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理解落实市、区两级决心意图,主动担当开展工作。
2.工作人员要确实履职尽责,以目标任务为牵引,细化量化工作措施,制定目标任务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积极主动沟通协调,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3.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勤政廉政、干净做事。
4.在执法和做群众工作时,要注意方式方法,确保自身安全和舆论影响,执法过程要做到程序合法,执法过程全记录。
5.各单位要齐心协力,互相协作,确保完成任务,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街道城管办(联系人:陈立民,电话136660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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