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3003-2017-00002
    • 备注/文号:厦湖街政〔2017〕11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07
    湖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湖里街道重大活动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07 00:00

       

     

    厦湖街政〔2017〕117号

     

    湖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湖里街道重大活动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街道经研究,制定了《湖里街道重大活动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7日

     

     

     

    湖里街道重大活动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依据《厦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湖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活动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的紧急应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高效有序运行,保障厦门重大活动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在重大活动期间,全街道按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开展防火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湖里街道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碧蓉(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曾朝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胡振强(街道综治办主任)

        成      员:洪海阳、孙碰定、周元生、各社区分管综治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洪海阳、成员:孙碰定、周元生、张一繁、陈劲霞、佘万全、胡永灵、吴伟伟、林燕鸿。

    三、工作措施(重大活动期间按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一)街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进入戒备状态,加强24小时值班和火情调度,及时收集并报告本区域防范动态,街道应急扑救灾队设点在城管大楼一楼。

    (二)街道防火办负责人全体人员在岗在位。

    (三)迅速部署高森林火险期防范工作,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区域督查,促进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格管控野外用火行为,全体护林员到位巡查,扩大巡查范围,延长巡查时间。

    (五)各社区抽调力量进家入户,宣传森林防火,落实火源管控措施。

    (六)街道义务扑救队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检查扑火通讯、车辆、机具设备性能及储备。

    四、防范区域划分

    仙岳山以一环步道到南山路划分为A1-A7七个防范区,一环步道到仙岳路划分B1-B6六个防范区,二环步道与一环步道间靠湖里一侧划为C1-C2两个防范区,二环步道与一环步道靠仙岳路一侧划分为D1-D2两个防范区,二环步道到山顶湖里一侧为E1防范区、二环步道到山顶思明一侧为E2防范区,其余山体按一个区域划分。

    五、森林火情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等级划分

    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组织情况,区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等4个响应等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等级。

    当明火持续时间1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或火场面积超过0.5公顷,或发生在旅游风景区的森林火灾,区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当明火持续时间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或旅游风景区明火1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或火场面积超过1公顷,或发生人员伤亡的,区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当明火持续时间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或火场面积超过5公顷,或旅游风景区明火2小时尚未扑灭且有继续蔓延趋势的森林火灾,或发生2人以上4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区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当已达到特别重大等级,火势蔓延迅速,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或火情持续时间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或旅游风景区明火5小时尚未扑灭的且有继续蔓延趋势的森林火灾,或发生4人以上死亡或6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或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的森林火灾,区森防指立即向区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政府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应对措施

    (1)Ⅳ级响应应对措施

    街道办领导立即赶往现场,组织义务扑救队进行扑救。并上报区政府办和区森林防火办。

    (2)Ⅲ级响应应对措施

    指挥长视情组织召开会商会或森防指主要成员紧急会议;立即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对火源管控和扑救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发布扑火工作指令;区防火办进入应急状态,跟踪火情信息,及时了解灭火动态并上报区政府;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做好火灾扑救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火灾扑救需要调动基干民兵及邻近街道义务扑救队参与火灾扑救。

    (3)Ⅱ级响应应对措施

    区森防指随时调度森林火灾最新情况,指挥长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发展趋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及时向厦门武警支队二大队和湖里消防大队通报火险形势,组织协调其参加火灾扑救;视情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支援。

    (4)Ⅰ级响应应对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区森防指设立综合、火灾扑救、应急保障等工作组,组织实施扑火工作;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亲临区森防指,必要时赶赴火场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及时向市森防指或市政府报告森林火灾信息,落实市森防指的工作指导;区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人员转移、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抢修遭受火灾破坏的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需要;加强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预防发生次生灾害;区政府商请驻地部队提供支援;根据需要,请求市森防指协调驻厦部队、武警厦门市支队和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力量,增援火灾扑救。

    (三)火灾处置

    火灾发生后,街道森防办应组织责任区划义务扑救队快速赶赴现场,协调各应急力量,投入火灾处置,力求把火灾消灭于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辖区军警单位、民兵、公安消防等力量增援。根据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可在现场设立前线指挥部。参加一线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军警单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执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责任分工。现场指挥员要详细研判火灾发生区周边地理环境,密切关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扑火位置及人员安全,随时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扑火过程以人员安全为前提,不得动员老人、妇女、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无扑救森林火灾经验的人员参加一线扑救工作。

    扑救力量的组织应注意统一指挥、专群结合、就近调动、按梯次进入火场开展扑救。第一梯队为森林火灾发生地责任区划社区扑救队、街道应急值班扑救队。第二梯队为区消防大队、基干民兵及邻近街道义务扑救队。第三梯队为部队以及邻近区扑救队。调动部队由市、区政府商请。商请时要向部队通报火场态势及所需兵力,便于部队组织实施。扑火队伍到达位置后,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由现场指挥部明确任务,统一指挥。

    (四)转移安置人员

      当森林火灾威胁到居民生命安全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序组织人员疏散。妥善做好转移安置工作,保障群众生活和医疗需求。

    (五)救治伤员  

    视情组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救护点,实施现场救治,转移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

    (六)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抚恤政策。

    (七)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高压输电线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突击开设隔离带,或集中大型灭火机具投入灭火,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八)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对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维护,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重要场所落实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九)发布信息

      由市森防指或市防火办统一通过授权发布、刊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回应社会关切森林火灾相关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

    (十)火场清理

      明火扑灭后,相继组织扑火人员清除余火,沿火场边缘清理出安全宽度的隔离带。由1名领导负责,落实火场看守,调集足够人员,划定责任区域,严密监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看守时间要保证5小时以上,以确认无复燃可能为标准。火场看守负责人及电话由街道向区防火办报备。

    (十一)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明火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隐患基本排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终止应急响应。各参战单位清点人数,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撤离。

    (十二)火灾评估

    灾后,由市森林公安局负责,区市政园林局、街道和火灾发生社区积极配合,尽快开展火灾案件侦查与调查,查找起火原因、肇事者,测算森林受害面积和蓄积,核实人员伤亡及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形成火灾情况报区政府,由上级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十三)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结束后,街道森防办办应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制订整改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报告

    严格按照国家森防指、国家林业局《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国森防〔2013〕6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厦府办〔2013〕166号)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向市、区政府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并向受到火灾威胁的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通报灾情。

    街道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后,街道应立即向区防火办报告。由区防火办根据情况需要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当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时,街道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区防火办。森林火灾扑灭后,街道办应于18小时正式行文上报区森防指。

    (二)队伍保障

    1.护林员队伍保障

    街道应配备兼职或专职护林员,加强林区日常巡护,防止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2.扑火队伍保障

    群众森林消防队。街道干部、职工及塘边、后浦、湖里、村里、和执法中队、民兵预备役组成,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经过森林防扑火业务知识培训,主要承担快速扑救森林火灾、引路、输送物资、后勤保障、火场清理和看守等任务。

    (三)物资保障

    根据市森防指明确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建设森林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配齐橡胶扫把、水枪、灭火弹等常规扑火机具。

    七、工作任务

    (一)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各社区按照街道森林防火宣传安排,要组织物业企业、楼梯长、志愿者、养殖业者召开防火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要以挂横幅、版报、短讯、微信等多形式宣传。 

    (二)抓好隐患排查与整治。组织护林员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组织人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值班备勤。除上级拟配备的30名森林消防警察外,街道另成立5支应急分队,分别是塘边13人、后浦13人、村里10人、湖里12人、执法中队12人共60人全员待命,随时听候调动,搞好森林消防防控。其中各应急分队除统一调度外,各应急分队设防范防范责任区,其中塘边负责A5-A7,B4-B5-B6,湖里负责A3-A4,C1-C2A,村里负责A1-A2,B1,后浦负责B2-B3,D1,仙岳中队负责D2,E1-E2 区街道建设服务中心从应急队伍中组织1队值班突出组,值班点设置在城管大楼一楼,24小时在职在位,应急处置车辆一辆,便携式森防泵、灭火器、灭火弹、铁扫把等物质随车放置。

        (四)强化重点区域的保障。突出重点区域的管理,仙岳山12人执法协管队员,6名护林员按照区域划分,各负巡查职能,其中护林员许永福负责艾美酒店东侧,苏建国负责艾美酒店西侧防火监控、巡查,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分队将组织在各路口设固定岗,根据周边具体要求情况,设立跟踪岗、固守岗、机动巡查,防火隐患点由临时聘用的40名护林员跟踪蹲点守候。确保可视范围内都有护林员。   

    八、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制,确保安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火警报告制度,应急通讯保持良好备勤状态,实现信息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有序高效的目标。护林员、临时聘用人员及塘边、后浦、村里、湖里、执法中队5支应急队伍要在岗在位,确保能召之既来,来之能战。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形象的高度,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重大国际活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社区主任作为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督查、靠前指挥,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形成合力,扎实推进。要注重统筹兼顾,全街一盘棋思想,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作配合、合理调配,强化衔接,保持部署的系统性,确保森林防火安全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厦湖街政[2017]11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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