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街政〔2017〕167号
湖里街道办事处关于表彰湖里街道
垃圾分类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3月18日垃圾分类启动以来,辖区内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要求,团结一致,勤奋工作,积极投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再生利用,提升居民参与度和认知度。为了表彰先进,弘扬垃圾分类工作者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事业的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评选“垃圾分类先进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辖区内负责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具体包含街道垃圾分类专职人员、社区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展现新时代的新气象新作为。
2.热爱垃圾分类工作,表现积极,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与区、街道布置的任务。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奉献,为垃圾分类事业发展做了实实在在的贡献,得到大家的认可。
4.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起良好榜样作用。
三、推荐名额
街道环卫所推荐1名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各社区分别推荐1-2名社区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2-3名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
四、评选程序
1.“垃圾分类先进工作者”评选由各单位根据推荐名额,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自下而上进行公开、公正、公平评选。
2.街道对社区上报的评选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的初步名单,进行公示。
3.结合公示情况,街道确定表彰名单,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强调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2.坚持评选原则。评选活动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层层评选。
3.按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典型的先进经验,严格审核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评选推荐表(附后)一式两份于12月8日上午上报湖里街道环卫所汇总。
附件:2017年度湖里街道“垃圾分类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2017年度湖里街道“垃圾分类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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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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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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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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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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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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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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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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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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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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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街道领导审批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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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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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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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字迹要端正,上报街道为一式两份。
2.事迹材料不够填写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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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