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4-0303-2017-00002
- 备注/文号:湖江街〔2017〕1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14
湖江街〔2017〕16号
江头街道关于印发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厦门公安局湖里分局厦门市湖里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湖里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公湖〔2017〕1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了《江头街道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湖里区江头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4日
江头街道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消防法》,提升我辖区社区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厦门公安局湖里分局 厦门市湖里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湖里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公湖〔2017〕15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决定于“十三五”期间(2017年至2020年),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遵循“服务居民、资源整合、共同参与、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夯实群防群治安全工作基础,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居民火灾事故发生,持续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基础。
二、目标任务
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思路,每年按照社区总数20%启动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17年起,街道达到消防安全示范创建标准的社区达到40%以上,2018年达到70%以上,2019年达到95%,2020年达到100%。新建社区于当年要达到消防安全示范创建标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辖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顺利开展,我街道成立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徐保之副调研员担任组长,街道综治办陈思成主任、江头派出所副所长蔡续东、街道街政办陈梅兰主任为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江头街道安监站,办公室成员由街道综治办曾峰、街道街政办曾彬彬、湖里消防大队王志新参谋组成,负责对街道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行跟、通报,协调组织开展申报评选工作。
四、创建目标
各社区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要紧密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各辖区的地理位置、规模、居民构成等因素,严格按照指导标准,自查自改,自我提高,因地制宜地抓好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健全。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明确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和组成成员,做到机构健全、网络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会议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临时召集。
(二)工作职责落实。落实社区对辖区消防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的职责;落实各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和社区网格员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职责,将基层消防管理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及考核;落实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维护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向服务对象提供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责任;落实社区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的职责。
(三)防范措施有力。组织开展“四清一查”检查工作,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社区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沿街门店和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辖区居民楼院要设置集中管理的电动车棚、车库,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和公共区域电气线路敷设,确保消防安全。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档案,做到内容详实,保存完好。
(四)基础设施完善。各社区微型消防站,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图,配备消防器材箱,做到能处置初期火灾、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居民楼院(小区)室内、室外各类消防设施配件齐全、功能完善、完整好用、保养到位。鼓励居民家庭配置干粉灭火器;鼓励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居民住宅、学校、厂房等进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消防技术改造。
(五)帮扶措施具体。落实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帮扶措施,针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员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成立消防安全帮扶队伍,为每名弱势人员确定1至2名消防安全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降低弱势群体火灾伤亡率。在居家养老、“空巢老人”住宅等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合湖里区消防宣传志愿者协会和街道组织的“消防安全,全民共享”进社区等活动,以“面对面”、“零距离”的入户宣传为主,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社区内的重点对象(如:弱势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深入开展消防常识、火场逃生自救、查改火灾隐患等宣传教育活动。
(六)宣传教育到位。社区订立《城乡社区居民防火公约》;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区文化、教育、科普、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内容;明确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在社区设置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火灾隐患公布栏等固定消防阵地,楼道、消防车通道、电动车停车处等重点部位张贴消防提示和警示性标语;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短信服务平台等资源,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现场资料;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知识讲座和1次灭火逃生演习,并实时组织居民参观辖区消防站,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七)火灾形势稳定。社区在自然创建年内未发生火灾。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摸清底数(2017年3月20日前)。街道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各社区要摸清现有辖区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制定计划(2017年3月31日前)。各社区要对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指导标准》(见附件1),结合社区实际,做好创建计划安排。
(三)达标创建(即日至2020年9月30日)。结合社区实际,综合考虑各社区的地理位置、规模、居民构成等因素,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指导标准》(见附件1),自查自改,自我提高,因地制宜地抓好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申报验收(每年9月20日前)。每年9月20日底前,各社区对照指导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上报街道,由街道核准后报送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领导小组。
(五)遴选推荐(每年10月20日前)。根据遴选验收情况,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将进行择优上报参评、省、市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创建工作,充分利用评选示范社区的有利时机,发现先进,推广典型,带动社区群众自发和自助开展消防管理,提高社区火灾防范的整体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积极开展工作。街道安监站发挥牵头作用,负责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定期对消防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社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社区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活动,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参与,营造良好创建氛围。要在辖区内普遍组织开展社区消防知识竞赛、家庭消防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消防活动,定期印发各种防火手册和宣传单,切实加大家庭防火宣传力度。社区要积极配合湖里消防大队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组织社区群众定期参观消防教育管和消防站。
附件:1.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指导标准
2.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申报表
附件1
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指导标准
项目 |
基础指标 |
考评方法 |
组织机构健全 (10分) |
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2分);明确消防工作小组和组成成员(2分);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安全警示措施、居民防火公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器材维护管理、消防工作考评与项目奖惩等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4分,管理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召开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2分,会议每缺少一次扣0.5分)。 |
审查资料 实地查看 |
工作职责落实 (10分) |
落实街道、社区对辖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和协调的职责(3分);落实基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和社区网格员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职责,根据《福建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将基层消防管理纳入综治网格实体化运转及考核(3分);落实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维护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向服务对象提供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责任(3分);落实社区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的职责(1分)。 |
审查资料 实地查看 |
防范措施 有力 (35分) |
组织开展“四清一查”检查工作,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5分)随机检查一个小区或居民楼,发现未开展一项检查扣1分,扣完为止 |
审查资料 实地查看 |
防范措施有力
(35分) |
社区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沿街门店和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4分);居民楼院(小区)每周进行防火检查(3分);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3分) |
审查资料 实地查看 |
规范社区的电动车充电行为和公共区域电气线路敷设,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设置集中管理的电动车棚、车库,电动车充电行为规范(2分);规范公共区域电气线路敷设,无乱拉私接电气线路现象(3分)。在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粘贴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和禁止堆放可燃杂物的提示标识(3分);保证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畅通(5分);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安全出口处无违规停放电动车和设置充电装置的行为(2分)。 |
审查资料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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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档案(包括社区基本情况、消防工作组和义务消防队、消防工作制度、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记录、消防器材登记册及维护保养记录、火灾事故记录等)做到内容详实,保存完好。(5分)档案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 |
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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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完备 (25分) |
严格对照《厦门市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区域面积大小、区域火灾风险源、区域建筑管控重要性、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工作实际,分三类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图,配备消防器材箱,做到能处置初期火灾、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5分);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图,配备消防器材箱,做到能处置初期火灾、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5分) |
审查资料 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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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院(小区)室内、室外各类消防设施配件齐全、功能完善、完整好用、保养到位(15分)。发现一个消防设施损坏的,扣5分,扣完为止。 |
审查资料 走访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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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居民家庭配置干粉灭火器;鼓励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居民住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社区内每5%居民家庭配备,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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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走访居民 |
帮扶措施具体 (5分) |
落实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帮扶措施,针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员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成立消防安全帮扶队伍,为每名弱势人员确定1至2名消防安全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降低弱势群体火灾伤亡率。在居家养老、“空巢老人”住宅等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
审查资料 走访居民 |
宣传教育到位 (15分) |
社区订立《城乡社区居民防火公约》(1分);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区文化、教育、科普、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内容(1分);在社区设置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火灾隐患公布栏等固定消防阵地(2分);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录像、互联网、板报等资源,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2分);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2分)。 |
审查资料 实地查看 |
明确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2分);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知识讲座和1次灭火逃生演习,并实时组织居民参观辖区消防站,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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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走访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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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 否决 选项 |
社区在自然创建年内发生火灾 |
审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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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示范创建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制,评分分数达到90分以上才能参评“消防安全示范社区”。
附件2
湖里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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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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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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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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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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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
注:本页内容超出可另附页。 |
街道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区公安(消防)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区民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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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治办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本表格一式三份,申报社区、所属街道、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各一份)
抄送:区政府办,区安委会,湖里消防大队,江头派出所。
湖里区江头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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