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xxgkzdgd-2016-00006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0-18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直各办、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确保送交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现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规范性要求通知如下。
一、送交时间
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应当于每月5日和20日(节假日顺延)分两次集中送交区档案馆和图书馆(以下简称“两馆”),同时核对送交的电子文本目录,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并做到同一份文本不重复报送。
二、送交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文本从电子邮箱送交(区档案馆电子邮箱:daj@huli.gov.cn;区图书馆电子邮箱:xmhlqtsg@163.com),纸质文本通过区行政大楼一楼收发室信箱进行送交,收件单位分别为“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因故不能通过信箱送交的,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方式。
属于主动公开的联合发文的政府信息,由该文件的主办单位负责送交。
三、送交内容
1.填写湖里区政府公开信息送交目录表(见附件),注明送交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并送交“两馆”(用A4纸打印)。无可送交信息的仍要提交加盖公章的信息目录表并注明本时间段无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两馆”未收到信息目录表即视为超期送交或未送交。
2.送交的信息必须是文件原件,原件上注明索引号及主动公开标识,索引号及主动公开标识应当印刷或打印在信息原文上,不得手抄(可以另外打印索引号条进行粘贴)。
四、撤换程序
已送交“两馆”的政府公开信息如需撤换,应当以正式公函书面报区府办,并附上需撤换信息的纸质文本(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文本从电子邮箱(zfxxgk@huli.gov.com)报区府办,经审核后转“两馆”处理。未经区府办审核的,“两馆”可拒绝撤换相关信息。
五、监督考核
“两馆”要及时登记信息送交情况,做好送交数据的统计,确保送交“两馆”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一致。每月7日前(节假日顺延)要将上月数据汇总到区府办。要准确记录送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提交送交工作情况的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对收到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要按单位进行整理,纸质文本要按送交时间装盒,编好单位、年度、盒号,以利保管,方便查阅。
区府办将根据“两馆”汇总的工作情况适时组织检查并进行通报,同时将各单位送交工作情况列入绩效和工作评估考核内容。
附件:湖里区政府公开信息送交目录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湖里区政府公开信息送交目录
送交单位(公章): 单位代码: 送交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文号 |
生成日期 |
电子文本 送交时间 |
备注 |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