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700-2026-00008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6〕10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2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东渡港区公交专用道工程(邮轮母港公交首末站至殿前一路段)二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6-07-22 17:39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6〕2号)等有关文件,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现将东渡港区公交专用道工程(邮轮母港公交首末站至殿前一路段)二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该项目征收范围面积约51663.549平方米(基于XM92坐标系),具体征收范围以现场放样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东渡港区公交专用道工程(邮轮母港公交首末站至殿前一路段)二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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