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700-2026-00016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6〕11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1
因东渡港区公交专用道工程(邮轮母港公交首末站至殿前一路段)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我区湖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占地面积51663.5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我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详见《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东渡港区公交专用道工程(邮轮母港公交首末站至殿前一路段)二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厦湖府〔2026〕101号),具体以现场放样为准。
二、征收管理部门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号
联系电话:0592-5722340
三、属地街道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地址: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
联系电话:0592-5626248
四、征收实施单位
厦门禾丰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南路798号湖里国投商务中心A座1403单元
联系电话:0592-5382870
五、签约期限:本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六、最后搬迁期限:2026年12月31日止。
七、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在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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