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每生每年7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2.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对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3.营养餐补助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每生每天6元标准予以营养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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