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实施质量提升和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4-30 18:52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创新与标准化建设活力,湖里区依据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要求,修订出台《湖里区实施质量提升和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通过“真金白银”的奖励,推动辖区单位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抢占标准话语权,为湖里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政策修订背景与依据

  (一)修订背景

  当前,质量与标准已成为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为响应国家“质量强国”“标准化强国”战略,湖里区于2021年出台了《湖里区实施质量提升和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厦湖府办规〔2021〕1号),奖励对象为在湖里区依法设立的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政策实施五年以来,湖里区企业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的内生动力得到持续激发。2025年12月31日,原《办法》到期,且原办法的主要根据《厦门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厦府规〔2020〕12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厦府办规〔2020〕15号)业已修订和废止,亟需出台新办法填补政策空白,确保奖励工作连续稳定,继续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标准,以质量升级和标准创新赋能区域经济发展。

  (二)政策依据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厦门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厦府规〔2025〕11号)、《厦门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5〕6号)等文件精神调整优化奖励政策,确保与国家、市级部署同频同步。

  二、目标任务

  (一)质量提升目标

  1.标杆培育。至2030年底,培育1家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企业、2家省级质量奖(含提名奖)企业、5家市级质量奖企业,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梯度质量标杆培育矩阵。

  2.整体提质。辖区重点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进入全市前列,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全覆盖。

  3.品牌增值。推动“湖里智造”“湖里服务”区域品牌价值持续提升,新增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质量标杆企业对区级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

  4.人才集聚。构架湖里区质量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服务体系,引进、培育100名以上高水平质量人才,将质量标杆企业纳入人才住房、子女入学保障重点名单。

  (二)标准化战略目标

  1.标准制修。至2030年底,辖区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80项、行业标准50项,重点产业标准话语权大幅增强。

  2.标准实施。推动辖区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家先进标准,建成2个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3.标准共通。深化两岸标准共通工作,依托厦门市两岸集成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制5项以上两岸共通标准,打造两岸标准融合示范区,助力台企融入大陆标准体系。

  三、核心内容解读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分为质量提升贡献奖励和标准化战略奖励两大类,覆盖质量荣誉、标准制修订、标准组织建设、标准奖项、标准化试点等全链条,奖励力度大、覆盖范围广。

  (一)质量提升贡献奖励

  聚焦各级质量最高荣誉,按荣誉级别梯度奖励,同时配套质量人才奖励,作为湖里区全国质量强区培育建设创新试点质量人才制度创新政策之一,树立质量先进典型。

  1. 国家级质量奖:获中国质量奖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提名奖奖励100万元。

  2. 省级质量奖:获福建省质量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提名奖奖励50万元。

  3. 市级质量奖:获厦门市质量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 质量人才奖励:获上述质量奖单位中突出贡献质量人才,一次性奖励2万元。

  5. 奖励规则:同一单位年度内按最高级别荣誉奖励,不重复发放,避免资金分散。

  (二)标准化战略奖励

  围绕标准制修订、标准组织、标准奖项、标准化试点四大维度,精准发力提升辖区标准化水平。

  1. 标准制修订奖励

  国际标准:主导制定最高奖励100万元/项目,参与最高30万元/项目(多家参与平均分配);修订项目按制定标准50%执行;主导与参与并存时,仅奖励主导单位。

  国家标准:排名第一起草单位最高50万元/项目,第二、三名最高15万元/项目;仅奖励排名最前单位,修订项目按50%执行。

  行业标准:排名第一起草单位最高40万元/项目,第二、三名最高12万元/项目;规则同国家标准,修订项目按50%执行。

  2. 标准组织秘书处奖励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秘书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秘书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福建省/厦门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满1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 标准贡献奖励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第一起草单位)。

  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第一起草单位)。

  4. 标准化试点奖励:国家级试点验收通过后奖励25万元,省(市)级试点奖励15万元。

  5. 附加规则:申请单位须当年度获得市级标准化奖励;单家企业及集团内关联企业年度标准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奖励对象与资金限额

  1. 适用对象:湖里区依法登记的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覆盖全类型市场主体。

  2. 年度封顶限额:同一单位年度内获得专项资金合计不超过400万元,兼顾激励性与资金普惠性。

  3. 区级抵扣规则:兑现奖励时,扣除区级财政已承担的市级专项资金额,实行年度资金总控,避免重复补贴。

  四、申报与管理流程

  (一)申报程序

  1. 区市场监管局每年发布年度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明确申报时间、材料、渠道。

  2. 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材料,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成评审组,开展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必要时),出具评审意见。

  3. 评审结果上报区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兑现奖励资金。

  (二)监督管理

  1. 区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能监督专项资金预算与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2. 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单位,追回资金、依法追责,且3年内禁止申报,强化诚信约束。

  五、实施时间与衔接规则

  1. 施行时间: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29日。

  2. 追溯适用和新旧政策衔接:2026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可按《办法》申请奖励,2025年被确认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也可按照有利于申请人的原则,选择于2026年按原《办法》申请奖励,保障政策过渡期权益。

  六、政策亮点与意义

  (一)三大亮点

  1. 奖励力度空前,中国质量奖200万元、主导国际标准100万元,奖励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凸显区委区政府重视。

  2. 全链条精准覆盖,从质量荣誉、标准制修订到试点落地,覆盖质量与标准化全环节,兼顾“标杆引领”与“基础培育”。

  3. 市区联动衔接,明确市级奖励前置、区级资金抵扣规则,实现市区政策互补,放大政策叠加效应。

  (二)重要意义

  1. 对企业,降低质量创新与标准化建设成本,激发企业争创质量奖、主导制定标准的积极性,助力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

  2. 对产业,推动辖区产业从“制造”向“质造”“智造”升级,培育一批掌握标准话语权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整体提质增效。

  3. 对区域,夯实质量强区建设基础,提升湖里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质量与标准化地位,为厦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湖里支撑。

  七、申报提示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密切关注湖里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年度申报指南,提前梳理质量荣誉、标准项目、试点验收等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2-575321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