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瘫痪、灭火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实际中,部分小区存在无业委会、公维金不足、整改资金缺口大等困难,导致隐患难以自行解决。为此,我区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建立“以奖代补”机制,通过政府资金奖补撬动各方共同参与,推动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二、目标任务
聚焦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和紧急消防问题,建立“快速排查、优先立项、闭环整改、以奖促治”的应急管理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发动业主、物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
三、范围期限
本细则适用于湖里区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整改应急项目,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四、主要内容
(一)哪些项目可以申请?
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瘫痪、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水泵损坏,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以及消防、物业管理等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要求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项目。
(二)谁来申请?
有业委会的,由业委会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作为申报主体;无业委会的,由社区居委会作为申报主体;单一产权小区的,由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作为申报主体。
(三)怎么申请和审批?
申报主体向属地街道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街道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消防救援局、区住建局完成现场核查,重点审核隐患真实性、方案合理性、资金落实情况,审核通过后即可启动。紧急情况下可“边申报、边审核、边整改”,同步完善手续。
(四)怎么实施?
街道指导业主择优选择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开展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改造方案需经区消防救援局、区住建局审定,并在小区公示不少于3日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由街道落实属地监管,区消防救援局提供技术指导,区住建局督促物业配合。
(五)怎么验收?
完工后实施主体自查合格,报街道初验,再由街道牵头组织区消防救援局、区住建局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15日内整改后重新申请。
(六)钱怎么出?奖补标准是多少?
资金筹集方面,按照以下顺序落实:先按规定使用日常公维金;公维金不足的,由业委会组织业主自筹;有公共收益的小区优先将收益补充到公维金。符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紧急情况的,物业应先行组织维修。
奖补标准方面,区财政承担改造总费用30%,按第三方审核的决算金额计算。开工后施工进度达到50%,可申请拨付不超过总投资15%的预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结清剩余奖补资金。对于无公维金、无物业、无业委会或公维金严重不足的特殊困难小区,区财政补助比例可适当提高,由街道报区政府研究决定。奖补资金专款专用,限用于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直接费用。
(七)改完以后谁来管?
验收移交后,建立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机制。业委会是小区消防管理的责任主体,物业公司是日常维护的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续管护经费由业主、物业、产权单位共同承担。
五、创新点
(一)建立“以奖促治”的激励型治理模式。区别于传统的单纯行政指令或事后补贴方式,本细则通过“以奖代补”机制,对主动排查、积极整改的小区给予财政奖励。区财政承担改造总费用30%,并对无公维金、无物业、无业委会的特殊困难小区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治理”,有效调动了业主、物业、业委会等多方参与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二)实行“快审、快批、快建、快验”的应急响应机制。针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瘫痪等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紧急隐患,打破常规项目审批流程,实行“特事特办、即报即审”。街道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紧急情况下可“边申报、边审核、边整改”,同步完善手续,确保隐患不过夜、整改不滞后。
(三)构建“多方共治”的资金筹集与责任分担体系。明确住宅小区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主体整改责任,形成“业主自筹、社会赞助、街道配套、区级奖补”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格局。对群众参与意愿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自筹资金落实快的项目优先立项支持,既压实了各方责任,又实现了财政资金精准撬动。
(四)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从隐患排查、项目申报、实施整改到验收兑付、后续管护,实行全程跟踪、全程监督。项目完工后由街道牵头组织区消防救援局、区住建局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15日内整改;验收移交后建立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机制,确保隐患彻底清零、整改成效长效巩固。
六、注意事项
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虚报、伪造等方式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责令退回款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关键词诠释
“以奖代补”:对主动完成消防隐患整改的住宅小区,区财政按实际改造成本的30%给予奖励性补助,以此激励各方积极推动隐患整改。
“边申报、边审核、边整改”:针对紧急火灾隐患,允许在申报的同时同步开展整改工作,相关手续后续补办,确保隐患不过夜。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城建大厦
联系电话: 0592-57222227
技术指导: 湖里区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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