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

概述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是成为合法从业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其具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资格,是进入教育行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证明,同时,教师资格认定也为中小学教师的招聘、晋升和岗位评定提供了依据,有利于保障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七条 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现户籍在湖里区

(二)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在湖里区;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湖里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湖里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注意事项

符合申请对象条件的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的认定条件后才能认定成功: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申请说明

每年定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点击首页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

3.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

温馨提示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三)现场确认(受理):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

(四)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地址

电脑端: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温馨提示

请通过电脑登录报名,暂不支持手机、ipd等移动端申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 360 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后续操作。

咨询电话

0592-5722665

0592-5788599

常见问题

Q:
  • 我已经申领完教师资格证还没满一年,我还能再申领一本吗?

A: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Q:
  • 只要在网上申请成功就能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了吗?

A:

网上申请成功后,还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受认定机构委托的高校,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校统一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湖里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各有关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我区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落实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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