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 35848-2024)、《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无熄火保护装置商用灶具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燃气经营企业有权对存在该隐患且未整改的用户停止供气,故须更换合格灶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