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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成立业委会?
发布日期: 2024-11-06 15:33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②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的。建设单位、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或者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该小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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