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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不分类的单位和个人,会受到什么处罚?
发布日期: 2024-11-07 15:35
根据2017年颁布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不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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