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用正式出版的培训材料,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二)自主编写培训材料的,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
(三)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培训材料及编写研发人员信息应向属地文旅、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所有培训材料应存档保管和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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