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所在企业属于我区3+2主导产业,上一年度区级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至少一年税收贡献上升。
(2)人才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且年度薪酬达到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倍及以上。
(3)人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满足以上条件,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最长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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